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汉江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资金支持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大汉江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资金支持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蜀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孙守康 |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22 |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陕南移民搬迁政策的有效落实,加速推进了我县农村城镇化、社区化建设步伐,但公共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跟不上导致水质安全等环保问题日益突出。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汉江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水源地集中整治和长期保护工作。县财政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环保投入的同时,积极配合各镇各部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汉江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是,由于受发展不平衡、财政投入不够和农村居民环保观念滞后等因素影响,农村环保工作仍很薄弱。2015年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本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对各镇收取的环卫费全额实行返还,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对各镇定额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各镇情况安排4-6万元专项维护费用,专门用于汉江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工作。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加快集镇“两场”建设。今年以来,通过多方努力,积极向上争取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场建设项目,城区及蜀河、吕河、甘溪四个垃圾处理厂,县城区及蜀河、关口、小河、吕河五个污水处理厂已开始立项建设。共争取中省投入专项资金26260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2343.45万元。今后将加大力度继续争取,尽快完成所有镇的“两场”建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三是整合项目资金,逐步完善村庄社区环卫设施。2014年,县财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建设的通知》(旬财发〔2014〕75号),充分利用财政奖补的激励机制,提出了以城镇为核心,以“一江三河”两岸、主要交通干线两旁人口聚集区为重点,逐步辐射乡村院落的整治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利用奖补政策引导、鼓励乡镇和农户筹资筹劳,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是突出重点,加大支持。突出县城城区和蜀河旅游名镇建设,加大资金投入。4月1日,陈红星县长召开办公会议(2015第5期会议纪要),会议研究由人社局给蜀河镇安排20名公益岗解决环卫工人工资,县财政给予30万元经费补助,确保环卫保洁工作高效运转。
今后,我局将继续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向中省市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环卫设施建设,支持各镇村建立和规范项目运营、管护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管理维护模式。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我们结合财力状况,将逐年提高维护费定额补助标准。同时结合上级支持蜀河旅游名镇建设专项资金,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整合,合理资金分配使用,建立资金支持长效机制,加大对汉江水源地水质安全保护支持力度,确保汉江水源地水质安全。
旬阳县财政局
2015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财政局农村公益项目管理股 722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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