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将城区双创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预算管理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将城区双创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预算管理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城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鲁绪业 |
关于将城区双创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预算管理的建议
双创考核验收标准化、精细化,夯实基层基础监督管理是建立长效巩固机制的唯一选择,目前社区自治监管非常有效,但工作经费无法保障,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应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保障应纳入财政预算。建议:为确保创卫达标,城区设立六个双创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经费10万元,聘请专职社区监管人员27人,人员工资为每人每年1.8万元,共计48.6万元,总计需双创经费108.6万元;2014年双创经费均由各社区所在单位筹措,随着单位经费预算体制变化,筹措难度大,社区自筹难度更大,建议县政府每年统一预算双创经费110-150万元,专项用于社区双创监管;社区双创经费由镇财政所监管,专款专用,财务公开,接受社会和审计部门监督。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22 |
双创工作属于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按照县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双创工作经费采取“部门包抓,分级负担”的原则筹措解决。2015年,县财政预算200万元双创及森林城市创建经费,由县双创办统筹安排使用,实行以奖代补。因今年我县创国卫进入关键时期,县城各社区双创工作任务很重,在双创实施方案中,对双创责任单位工作经费筹集问题也做了明确要求。一是请县双创办对财政安排的创建经费合理分配使用;二是按“部门包抓、分级负担”的原则,对辖区内双创责任单位筹集的双创资金按规定使用,请县双创办予以督促落实;三是对双创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由县双创办按政府工作规则程序申请解决专项工作经费。
旬阳县财政局
2015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旬阳县财政局预算股 720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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