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合理分配城市维护费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合理分配城市维护费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蜀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马祥凤 |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22 |
首先,感谢你长期关注支持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我们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促使城市维护费分配合理。城市维护费的征收由住建局和规划局负责征收,按照每年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两部门征收的墙改费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全额拨付住建和规划部门,用于城市建设维护、垃圾处理场运营和城乡规划编制,由住建和规划部门安排使用,今年,将根据《旬阳县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由住建和规划部门提出资金分配使用的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按照审批意见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科学合理。
为了切实保障城市维护费落到实处,一是县财政2015年预算170万元环卫所及公厕维护费、369万元县城垃圾压缩清运设施购置经费。二是将县镇征收的垃圾费全额拨付县环卫所和各镇,用于环卫支出。三是将自来水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全额拨付水利部门,用于县城污水处理场正常运营。四是每年县对镇按边远镇、一般镇、重点镇分别按4、5、6万元预算城市维护费,共计111万元。五是建立镇级环卫财政奖补机制,积极调整“一事一议”资金投向,每年从上级“一事一议”资金中划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镇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六是将镇级聘用的环卫工人纳入公益岗位,每年给予一定补助。
今后,我们将努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对县镇环卫事业的投入力度。
旬阳县财政局
2015年6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旬阳县财政局预算股 7205960
- 上一篇:关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助推农村教育事业的建议[ 06-29 ]
- 下一篇:关于将蚕桑产业发展列入县对镇考核的建议[ 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