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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助推农村教育事业的建议

题 目: 关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助推农村教育事业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5-06-29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赵湾代表团 领协代表: 张晓梅

                                           关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助推农村教育事业的建议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教育名县。”但在整个教育发展中,乡村教育发展仍然落后。其主要原因是乡村教师面临着“补充难、留不住、机会少、责任大、条件差”的难题。因此,只有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更好的奖励机制,多给乡村教师提供更高、更深层次的学习机会。
为此建议:
    一、财政对于乡村教师的津补贴要大幅提高。
    在现有工资总量之外,由财政单列乡村教师的津补贴支出,切实解决农村艰苦地区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问题。
    二、增加乡村教师的交通补贴。
    尽快设立农村教师的交通补贴增加制度,以距离县城远近公里数的班车费用为依据,提高发放额度。
    三、扩大乡村教师的学习范围,增加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
    教育名县的建设中,乡村教育的比重更大。要设立一批专项资金用于乡村教师的培训学习,且要提供乡村教师走出去学习的机会。
    四、配备专业艺术教师,促进乡村学生的全面发展
    乡村教师都是“身兼数职”,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必然不能让乡村学生的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多招纳“音、体、美”的专业教师,促进乡村学生的全面发展,达到真正的教育均衡。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5-07-19

一加大教师待遇的落实保障力度。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一是对教师的工资待遇予以了充分的保障。目前,我县教师年人均工资待遇49900元,公务员49000元,教师工资待遇已高于全县公务员工资水平。二是尽最大努力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为乡村及教学点教师配备了电脑、电视等基本生活设施。三是从2013年起,对教学点教师实施交通费补助,年补助标准1000元。四是对交流轮岗至边远镇教师实行交通费补助,年标准1500元。五是落实省、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规定,从2015年起制定出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明确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挡补助的原则。县财政每年将拿出近300万元对乡村教师实施补助,政策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实施后乡村教师待遇会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重点倾斜做好乡村教师培训。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文件要求,将教师培训向农村中小学倾斜,每年将省、市“国培”及“省培”计划的70%投放给镇村教师参加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培下乡、校本研修等途径,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和全员素质提升计划(简称“骨干带动”和“全员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师资配置的均衡化水平,确保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每位教师每五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实行以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为主要形式学分制管理。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修满不少于120学分的培训课程。其中,集中培训必修30学分,远程培训选修40学分,校本研修必修50学分。通过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我们将认真执行该意见并督促指导各校认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三、加强薄弱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充实专业艺术教师配备。一是充分发挥教师的特长爱好,通过转岗学习、跟岗实践,培养教师成为教育教学的“多面手”,解决学校艺术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二是积极招聘艺术专业教师,充实师资力量,从2011年起,每年通过本市教师招聘计划,招聘相当数量的音体美教师,配备艺术专业教师,现在艺术专业教师的数量基本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三是推行交流轮岗、示范带动策略,合理调配部分专业教师,促进学科均衡化。
    感谢您等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旬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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