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和边远乡村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和边远乡村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神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刘清章 刘呈忠 |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08 |
2008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倾力扶持边远乡村,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县政府2010年3月12日印发了《旬阳县扶持边远乡村发展规划》,确定了红军等9个区位较为偏僻、基础设施条件滞后、主导产业不明晰、农民人均收入较低的乡镇列为边远乡镇,县财政每年预算100-200万元给予帮扶。2013年县政府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不再批准边远乡镇建设。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立足实际,依托重点村建设、信贷扶贫、产业扶贫等扶贫措施,倾斜资源,狠抓落实,为边远乡村建设倾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新阶段扶贫政策的要求,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规模限制,扶贫工作不能面面俱到。2014年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已将木瓜村、王家坪村、青蛇沟村、白庙村、谌家院村、识别为贫困村,市县已派驻扶贫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希望你们把握机遇,积极发动群众,与驻村工作队密切配合,抓好贫困村建设工作,把群众的事办好,造福一方百姓,促进一方发展。
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的出台,旬阳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秦巴山区集中连片贫困区域,国家每年对民生工程投入的力度将不断加大。
为此,十分感谢你们对扶贫开发及边远乡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旬阳县扶贫开发局
2014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旬阳县扶贫开发局 0915-7202882
- 上一篇:关于村(社区)副职及组长退职后享受工龄补贴的建议[ 06-29 ]
- 下一篇:关于在国有土地上购买房屋均能享受农民进城补贴的建议[ 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