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村经费开支预算管理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大村经费开支预算管理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蜀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龚德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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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9-16 |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印发了《关于市委组织部反馈我县在全市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主要问题的整改方案》(旬字〔2015〕14号),安排组织、财政、民政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安康其他县区村级补助情况进行了解,5月6日, 召开了由组织、财政、民政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座谈会,形成意见和建议。
7月底,省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意见》(陕组发〔2015〕15号)文件,明确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的补贴标准和开支预算管理规定,同时省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意见》(陕组发〔2015〕17号)文件,对城市社区办公经费明确了具体补贴标准和支出预算管理规定。这两个文件,对加大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新的村级办公经费补贴标准和支出预算管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将按照两个文件要求,原原本本执行好、落实好。
旬阳县财政局
2015年8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旬阳县财政局预算股 720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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