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和村级办公经费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和村级办公经费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赵湾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石世贵 李兴贵 杜勇 郭芳 |
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和村级办公经费的建议
村级组织作为最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是连接镇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的桥梁,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稳定、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依靠村级组织,作为村级组织带头人的村级干部,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因此,村级组织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
现行村组干部工资标准是2011年确定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三主职工资依据本村人口数量确定,人口1000人以下、10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村三主职工资分别为7000元/人.年、8000元/人.年、9000元/人.年,组干部工资为500元/人.年+本组人口数×1,村级办公经费为5000元/村.年(含党员远程教育、治保调解、民兵连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误工补助,约2000元),村级实际办公经费大约2500-3000元/年,除支付党报党刊征订费用1000-1200元外,村级办公经费约2000元。
近年来,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实施的工作逐年增多,村组干部误工天数呈增长态势,目前,外出务工日平均收入150元左右,按村干部每月工作8-10日计算,每月需补助1200-1500元,每年需补助14000-18000元。村干部工作量大,占用其劳作时间长,现行村级干部工资待遇已不能满足其家庭生活所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及有文化农民更愿意外出务工而不愿留在村内发展,现已出现找不到合适人选担任村干部的窘况,因此,提高村干部待遇势在必行。建议在现村干部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00元/人.年,达到10000-12000元,以后每两年调整一次,幅度在500-800元。村级办公经费调增3000元,以后每两年调整一次,幅度500-800元。
只有给村干部吃好“定心丸”,才能保证村级干部安心于村级工作,积极带动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维护村级和谐稳定。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8-18 |
对你们的建议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印发了《关于市委组织部反馈我县在全市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主要问题的整改方案》(旬字〔2015〕14号),安排组织、财政、民政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安康其他县区村级补助情况进行了了解,5月6日,召开了由组织、财政、民政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座谈会,研究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7月底,省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厅联合发《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意见》(陕组发〔2015〕15号)文件,明确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的补贴标准和村干部的执行范围及补贴标准,同时省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意见》(陕组发〔2015〕17号)文件,对城市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两委”成员明确了具体补贴标准。这两个文件,已经明确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具体标准,我们将按照两个文件意见和要求,在2016年编制财政预算时,按照新的补贴标准予以落实,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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