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设立吕河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常设机构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设立吕河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常设机构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吕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孙志强 |
关于设立吕河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常设机构的建议
吕河公园区成立多年,县上虽然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和统筹小组,但成员多数为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名,不参与建设工作,园区内各类事务均由吕河镇汇报给个部门完成,互相制肘、制约、推诿,甚至扯皮,工作推进慢,影响园区的建设进度,许多项目搁浅。建议设立常设机构,党委书记由县分管领导兼任,主任由经贸局局长兼任,抽调7—10人组成专门机构,以迅速推动园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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