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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出台推进集镇畜禽禁限养殖业主搬迁或转产政策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出台推进集镇畜禽禁限养殖业主搬迁或转产政策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5-06-29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赵湾代表团 领协代表: 陈子勇

                                                 关于出台推进集镇畜禽禁限养殖业主搬迁或转产政策的建议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已全线贯通,为确保汉江出境水稳定在Ⅱ类,去年以来,县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汉江水源地集中整治工作,并于2014年6月27日印发《旬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改善水源地水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产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划分方案》对集镇畜禽禁养区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各镇镇区规划区及周围1000米的范围内的区域;除镇规划区以外的新农村集中住宅规划区;各镇村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各镇村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水井周边1000米范围陆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已全线贯通,为确保汉江出境水稳定在Ⅱ类,去年以来,县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汉江水源地集中整治工作,并于2014年6月27日印发《旬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改善水源地水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产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5-08-10

2006年县委、县政府把畜牧产业确定为县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以来,通过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畜牧产业得到迅猛发展。2014年底,全县生猪存栏39.49万头、出栏52.15万头,牛存栏9.78万头、出栏2.06万头,羊存栏22.91万只、出栏20.33万只,禽存笼150.15万羽、出笼167.18万羽。累计发展生猪千头以上规模养殖场115个,建设标准化圈舍64万平方米,其中万头场9个,创建省级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场4个。发    展千只以上林下养鸡场33个,30只以上林下养羊户228个,10头以上林下养牛户22个。随着全县畜牧养殖产业的发展,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有效解决畜牧产业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问题,实现畜牧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旬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划方案的通知》(旬政办发﹝2014﹞101号),划定了限养区、禁养区,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一律不准新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现有养殖场通过排污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逐步关停。但考虑到养殖户的利益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关停养殖场予以适当补助,并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就关停养殖场补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调研,全县处于禁养区须关停养殖场较多,且每个养殖场具体情况差异较大,无法制定统一的关停或转产政策。经研究,确定了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类指导、逐个解决的工作方针。今后,凡须关停或转产的畜牧养殖厂,由县农业局牵头,所在镇配合,结合养殖户实际,一户一法,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给予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