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调整烟草税分配比例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调整烟草税分配比例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6-28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神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刘清章 |
关于调整烟草税分配比例的建议
烟草税是烟草小镇财源建设的主要渠道,近年来上级将烟草税分配比例为55:45,大大减少了财政收入,致使各项运转资金无法保障,为缓解小乡镇财政压力,建议调整县与烟草小镇烟草税分配比例。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8-18 |
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财政、烟草部门进行全面调研,深入金寨、麻坪、赵湾、棕溪、关口、吕河等烟草生产重点镇和保险公司、烟草公司,对烟草生产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县政府研究。
经县政府2015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促进烟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将县镇烟叶税分成比例由原来的55:45调整为50:50,同时从县级分成中提取10%建立烟草发展基金,用于全县烟草生产奖励、烟草种植保险及烟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
烟草种植保险的具体办法由烟草公司牵头,保险公司拿出详细操作办法,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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