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9-082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07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9〕7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20 09:5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旬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健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政府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县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46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16号)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旬阳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预警及应急处置。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借、约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由企业垫资代建和拖欠工程款。

1.4 工作原则

1.4.1 严格控制债务增量。锁定现有存量,严禁任何部门、镇和单位违规违法举借新的政府债务,确保政府隐性债务零增长。

1.4.2 积极妥善化解存量。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及撤销担保、破产清算等办法化解存量债务。

1.4.3 落实举债单位主体责任。坚持“谁举债、谁偿还”、落实债务问题“终身问责、责任倒查”要求,从严治理无序举债乱象。

1.4.4 坚决防范化解系统风险。对政府失信、企业破产、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机构挤兑、社会不稳定等系统性风险提前研究防控化解。

1.4.5 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综合协调、债务信息共享研判、举债单位主体责任、部门联动配合发力,坚决防控系统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

根据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需要,成立旬阳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财政和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财政局、法制办、金融办、审计局、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镇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①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②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对债务风险及时制定处置措施。③负责债务风险的善后处理事宜。

2.2 财政部门统筹协调

2.2.1 县财政局负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定期报告,按财政部的时间要求更新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平台信息。

2.2.2 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从2019年起,每年除按《旬阳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安排化债资金外,还要按当年地方一般财政收入一定比例定额提取偿债备用金以应对突发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

2.3 部门监测防控

2.3.1 县发改局负责评估全县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发行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2.3.2 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

2.3.3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旬阳支行负责协调所监管的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定期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控,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

2.3.4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系统)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制定相应的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方案,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由各举债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隐性债务应急预案。

3.信息研判共享

3.1 风险监测研判

各举债部门(镇、单位)要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对本单位的政府隐性债务要持续跟踪、监测、分析、研判,按县财政局规定的时间更新上传“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平台”信息数量及相关凭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债务风险检查,举债部门要每季度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3.2 风险预警

建立政府隐性债务预警机制,举债单位要根据风险监测情况对本单位的债务风险点提前做出预警,对已出现的风险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财政局要对各举债单位提出风险预警立即进行综合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隐性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报告方式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3.3 债务风险事件

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按照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重大债务风险事件、一般债务风险事件,发生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由县委、县政府应急响应,然后上报上一级政府。

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政府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或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债务单位因债务到期违约,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3)全县隐性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地方隐性债务应偿还本金5%以上,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5%以上;

(4)县委、县政府需要认定为重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一般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全县地方隐性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级地方隐性债务应偿本金1%以上(未达到5%),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以上(未达到5%);

(2)县委、县政府需要认定为一般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4.信息报告

各债务单位要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债务本息偿还情况,分析债务结构、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做好偿债资金的筹集工作,若不能按期偿还,应提前60天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主动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向应急工作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5.提前预警应对

5.1 应急响应

发生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后,债务单位要及时报告,政府统一指挥,财政组织协调,部门联动响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与违约债务的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应对处置,将风险降到最低点,明确偿债责任,限期化解到位。

5.2 应急响应具体措施

各债务单位必须坚持“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在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债务情况,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一要启动偿债准备金。强化自身防御风险的能力,需要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债务单位凭财政性资金来源文件提前60天向县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要积极与银行等债权人协商。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通过贷款展期、适当减免利息等方式缓解当期偿债压力,规避短期偿债风险。三要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盘活存量债务项目,压缩债务规模,避免债务违约,化解政府性债务危机。四要充分利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利政策,优先置换或偿还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债务,达到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五要充分挖掘各种有效资源筹集偿债资金,采取处置闲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以及土地等资产,其变现收入纳入偿债准备金。六要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七要在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基础上,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八要积极向上争取化债资金和通过超收奖励筹集资金化解债务。

5.3 应急保障

政府隐性债务管理部门和各债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债务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债务风险信息的报送。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和维护高效实用的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和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债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6.善后处理

债务风险应急状态解除,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报请本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债务风险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

7.附则

本预案由县财政局适时更新,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