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9-0819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15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9〕6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18 09:4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旬阳县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贫困县约束机制,提高政治站位,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强化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出以下措施。

一、严格源头管理

(一)围绕中心实施项目。今后一段时期,全县上下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一切政府性投资项目要围绕这一核心任务,按照“聚力脱贫摘帽、保障城乡民生、促进产业发展、严控政府债务”总体要求,突出“脱贫攻坚急需、城乡民生急需、产业发展急需”重点,组织实施项目,注重社会效果、经济效益,严禁乱铺摊子、不讲绩效、扩大债务,使目标更聚焦、重点更突出、力量更集中。

(二)严格项目审批申报。各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中心任务,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切实弥补发展短板,围绕区域发展重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情况,认真研究中省投资政策导向,抢抓政策机遇,科学谋划项目,及时研究提出拟申报实施中省预算内投资、行业专项资金安排、县级财政全额投资项目计划,由县级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就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等进行充分论证评估,提交县政府研究审定后,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和渠道审批上报。凡建设资金未落实、融资渠道不明确和没有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组织论证。各审批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口,未经县政府审定,各镇各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实施项目。涉及上级行业部门直接补助项目,可简化程序由主管部门申报,对于经县政府研究审定列入县级项目库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据实上报,并报县政府备案。

(三)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实施的项目,县发改、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积极向上申报。各部门要编制明确的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计划,纳入项目资金整体筹措方案,确保落实到位,通过多渠道、全方位争取资金支持,解决建设资金难题。

二、严控过程管理

(四)严格规划设计管控。项目审定后,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分管县级领导组织进行初步论证,提交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项目规划设计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项目规划设计监管,严禁私自变更已审定的规划编制方案,严禁在规划设计中追求高档奢华、不计成本,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加强项目投资评审。县上成立由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项目业主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的项目综合评审委员会,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项目一评审”工作机制。县综合评审委员会在项目规划设计技术评审、财政预算评审、财政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规模、筹资方案、实施方案、投资绩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论证,评审结果作为项目进入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的主要依据。

(六)强化招标投标管理。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旬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旬政办发〔2018〕111号)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全面实行网上招投标、采购,严格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程款支付办法和属地纳税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严控投资变更调整。严格项目绩效目标监管,防止项目偏离绩效目标。项目设计及概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进行变更和调整。确需进行设计变更及投资概算调整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编制调整方案,投资额度增加在10%以内且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变更,经分管县级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投资额度增加在10%以内且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变更,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总投资增加超过10%或增加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提交县政府研究审定。

(八)坚决杜绝超建乱建。坚持节约投资、务实管用的原则,有序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不得不计成本、违规负债、过度建设,严禁贪大求洋、铺张浪费。项目建设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产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材料,严禁使用豪华材料,严禁移栽名贵树木。项目建设材料选定后,对品种、标准、价格、用量及使用规范,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严禁擅自改变用材、标准和规模。项目建设优先使用本地工程车辆和劳动力资源,并尽可能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村级活动阵地等小型活动场所建设禁止使用石材、花砖等,亮化灯饰一律使用普通灯饰。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计划执行,严禁出现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现象,严禁以扶贫为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九)严明工期质量责任。强化项目业主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和工期责任制度。项目工期一经确定,施工企业要严格根据计划进行工程施工,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工。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及风险管控,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工程质量抽检,对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工期滞后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施工合同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严把验收关口

(十)做实竣工验收准备。验收准备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谋划、决策、立项、设计、招标、建设的过程中同步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所需材料准备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提请相关部门组织专项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

(十一)严格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发改部门(行业直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分工负责,及时做好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竣工验收组织单位要会同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就工程质量、投资完成、“四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测和复核,并出具抽检、复核报告,作为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需要移交固定资产的,交由相关部门完善手续。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档案资料及时入档,规范管理。

(十二)做好投资决算审计。县审计局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况预算执行、单项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未经审计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十三)实施公开公示监督。项目抽检复核、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情况、投资绩效评价、社会效益评价等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管资金支付

(十四)从严管理项目资金。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开具正式发票,无正式发票的(除预付工程款外),财政部门不得支付;施工企业应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预交税款,无预交税款凭证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纳入结算造价,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发生过度建设现象的工程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支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财政部门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追回已支付资金。

五、严肃执纪问责

(十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构成违纪的,由县政府或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批评、通报、责令整改或纠正;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上级有投资方向和政策支持,相关部门不作为导致有关投资或项目被其他县争取到而我县未争取到的;

2.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县政府下达的项目资金争取计划的;

3.规划设计编制单位不负责任,随意调高设计标准,造成造价虚高,超标建设的;

4.项目监理单位不按规范监管的;

5.违反本措施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审批的;

6.违反本措施规定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的,或在项目中放任不管的,或与规划设计单位勾结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7.违反本措施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的;

8.违反本措施规定实施招投标、政府采购的;

9.不履行报告程序,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审定、合同约定的投资、材料、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的;

10.未严格履行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审定、抽检复核、公开公示相关要求的;

11.违反本措施规定进行资金支付的。

(十六)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级干部在项目争取、实施、管理中大胆探索、干事创业,对出现省市县容错纠错机制规定的情形,根据规定予以容错纠错,切实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