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78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01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8〕12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05 10:0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旬阳县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秋冬季扬尘污染,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县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强化各类露天堆场和工业扬尘无组织排放治理,从根本扭转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态势,协同推进细颗粒物(PM2.5)控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精准施策、全民参与”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建筑工地扬尘整治

1、实行住建部门、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部门全链条负责。督促建设项目各方坚决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工地内)“六个100%”,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保证正常运行,并与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市政工程现场要安装监测设备,严禁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同时做好工程衔接部位周边500米范围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2、施工工地无组织扬尘治理要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体系。重污染天气橙色以上级别预警期间,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停止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二)道路扬尘治理

1、县城建成区道路抑尘。实行全天候保洁,城区主要干道每日机械化清扫4次以上,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每周冲洗不少于5次,同时做好渣土车辆在城区道路密闭运输达到100%。

2、国省道路和城郊结合部道路抑尘。加大国道、省道公路清扫保洁频次,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4次,同时落实好公路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结合部道路扬尘管控,切实解决监管不到位或监管缺位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公路段)

(三)堆场扬尘治理

1、散煤堆场扬尘整治。以县城区、高新区、城郊散煤销售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堆场为重点,检查经营资质、煤炭质量及密闭储存、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环保局)

2、工业企业原辅料堆场扬尘整治。水泥厂、商混站等工业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收尘和密闭物料仓库,落实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密闭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

3、沙(砂)石料场扬尘整治。全县所有沙(砂)石场必须落实料厂堆放全覆盖和冲洗设施,石料破碎环节要安装吸尘设备,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喷淋降尘措施。出入运料车辆必须冲洗并密闭运输上路。(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四)裸露地面扬尘整治

对城区公共区域、主要道路两侧、沿河区域、单位庭院、临时空地、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裸露土地固化、覆盖;对施工工地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采取严密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作部门、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扬尘整治的各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住建、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各自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二)强化监管执法。相关单位要强化新建和在建项目的扬尘防治的监管,坚持新开工项目扬尘控制措施核查,凡未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和未按方案落实防尘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加强在建工程扬尘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确保所有项目每月巡查一次,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对连续两次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且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做到查处一批,警示一批,震慑一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不打折扣。

(三)严格督查问责。各主责单位要严格履行扬尘防治工作职责,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强化措施不落实、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追责问责,同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行动、懒作为的通报、曝光。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实施有奖举报,营造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扬尘强化管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周五下午15点前将报本周扬尘治理检查情况送县大气办(县环保局)备案审查。联系人:周云忠,电话:13992593318,传真:0915-7207751,邮箱:9437763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