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名称: |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69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10月10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8〕109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9-21 09:0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40号)精神,依法保障我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失学、辍学,现就切实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控辍保学思想认识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他们起跑线上不落伍、小康路上不掉队,也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我县在实施普及义务教育以后,特别是通过省级教育强县、“双高双普”达标县、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等创建活动,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普遍提升,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学生巩固率持续提高,但受居住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家庭经济状况和家长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县一些自然条件较差和经济相对落后村学生辍学有所反弹,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一定要站在促进人的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克难奋进,持续作战,不断加强和改进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二、依法控辍,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落实镇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相关工作。每年秋季开学报名前,各镇要把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每一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手中,通知并督促他们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严防严控学生流失和辍学,组织动员镇属各单位、村组社区、家长亲属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完义务教育,不失学、辍学。
(二)建立入学在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县综治委、市场监管、公安、文广等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必要时候采取司法程序和司法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或返校。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团县委、妇联、残联和各村(居)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职责。
(三)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县教育主管部门完善控辍保学周报、月报、季报、年度考核等制度,及时监测学生流动和辍学。各镇、各义务教育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动态监测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将边远贫困村、初中学段、留守随迁、单亲家庭、孤儿残疾、家困学困等特殊群体学生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充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统计和监管功能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分析评估,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和流动情况;利用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模块,每周按时填报辍学学生或疑似辍学学生的基本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劝返义务教育辍学学生复学。
(四)完善行政督促劝返复学机制。各镇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村(社区)要配合各学校针对辍学学生家长及其学生本人做耐心细致的劝返复学动员,采取镇政府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党员干部“联合作战”与“单个突破”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落实好每个干部的劝返复学责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当地镇政府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三、明确要求,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
(一)县长责任。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县长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县教体局长责任。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镇、学校开展工作;健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工作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数据准确;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把对学困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不及时上报有辍学或辍学劝导不力的教师、校长,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镇长责任。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指导村(居)委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严控学生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建档立卡户、孤儿、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服刑人员子女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在接收义务教育学校报送的针对本镇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
(四)村(居)委会主任责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对村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因务工经商等外出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跟踪调查(做到每月跟踪一次),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就学动向及准确信息(建立信息台账),并于每年6月底前和9月底前分别向镇中心学校报一次情况。
(五)校长责任。加强学校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落实班主任包班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残疾学生、留守学生、随迁学生、家困学生、学困学生加大帮扶力度,消除因学困或厌学而辍学现象;准确掌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应儿童少年花名册;加强学生在学监管,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同时向县教体局报送情况),并配合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六)家长责任。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特别是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接受义务教育,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落实依法送子女入学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当地镇政府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司法部门将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师长(老师)责任。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学生、随迁学生、孤残学生和学困学生,积极开展心理抚慰激励和课业帮扶指导,帮助树立学习信心,不断提升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四、强化措施,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一)定期摸底排查,健全义务教育普及档案。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定期摸底排查登记制度。各镇政府要在每年6月和9月分两次组织干部、教师进村入入户,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摸清就读学校和辍学、休学、未入学原因等基本情况,认真搜集残疾适龄人口及本镇户籍随迁至外镇、外县学校就读学生信息及相关佐证资料。每年9月份还要做好本学年度0岁人口出生情况普查登记工作,对1岁以上各年龄段人口信息中的漏登、错登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并做好本镇人口档案的续补及向教体局上报工作。在此基础上,以镇为单位续建和完善本镇义务教育年度普及档案,分村(社区)逐人建立国民人口受教育情况档案。
(二)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1.统筹城乡学校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规模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具体实际,妥善处理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加快推进县城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逐步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为进城落户、进城居住、进城务工、外来人口等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要完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解决特教资源问题。
2.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充分用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薄弱学校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行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并确保经费落实到村小学和教学点。加快“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三)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1.精准摸清和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各镇、各学校要切实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儿、因病因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其他需要国家资助的学生等)作为教育扶贫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做到优先济困、精准帮扶,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扶贫方案,切实提高扶贫成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完善高中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学费,广泛动员和认真实施好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四)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困或厌学而辍学
1.切实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发挥团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教师培训,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树立信心,热爱学习,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2.建立健全师生结对帮扶制度。扎实实施“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要把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帮扶贫困学生学习生活,注重对贫困学生思想上、精神上的帮扶和心智情感的关心,强化对学生的感恩教育,启迪贫困学生顽强拼搏、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控辍保学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实施。控辍保学作为教育扶贫的一项内容,纳入省、市、县脱贫攻坚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镇、各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做到控辍保学工作认识再提高、组织再强化、措施再给力,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镇政府、村(居)委会干部和校长的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开展专项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并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教体局要加强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明查暗访,对学校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以及迟报、瞒报等现象,要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各部门和学校要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镇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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