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zfbmxyxzfcg-cgfg-cgfg-2018-068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09月03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9-03 10:22 |
旬阳县财政局文件
旬财发〔2018〕119号
旬阳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8〕64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8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15 号)及《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采管〔2018〕1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开展旬阳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进行。旬阳县财政局负责对代理本县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处理处罚信息上报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数量
(一)县财政局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上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随机抽取代理本县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 )作为检查对象。
(二)本次检查,分执业情况检查和名录登记信息检查。执业情况检查针对 2017 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不少于5 个,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名录登记信息检查针对其登记信息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规定,进行检查。
(三)名录登记信息检查数量为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随机抽取2个代理机构。
(四)代理机构检查名单将在安康市财政局网站及旬阳县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工作按照《2018 年安康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二)检查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县财政局会统财监股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 年安康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实
施方案
2、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2017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
4、被检查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旬阳县财政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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