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互联网+交警微信平台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名称: |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互联网+交警微信平台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 ||
索引号: | CD-zfbmxyxzfcg-cggg-cggg-2018-067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22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22 11:52 |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互联网+交警微信平台项目”,采购资金预算38万元。因该软件开发商是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集成指挥平台应用互联网+交警微信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地图、智能分析等技术,采用微间距LED大屏显示,委托“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我队具体技术服务要求,研发的一款“互联网+交警微信平台项目”,集指令发布、交通组织、勤务管理、自动办公、执法监督于一体,实现了交通事件监测预警,交通流量分析、交通信号控制、视频巡检、轨迹跟踪、警力屏显和精准交通调度、交通违法随手拍、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件通报的智能化,实现了全天候24小时网络巡查管控工作机制,和交警微信平台同步。全面推行便民利民“掌上交警”服务模式,采取微直播、微发布、微互动等方式,主动公开和推送警务动态信息,开通一键报堵、路况播报、行车指南、投诉举报、违章曝光、网上服务等功能,全方位7×24小时为群众提供路况咨询、道路引导、违章查询、驾考预约、自助选号、轻微事故处理、微直播等服务,提升了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实效。故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915-7222213)与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宋宗昉,电话:0915-7206202)。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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