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明确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收支管理和安置用地划拨成本价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明确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收支管理和安置用地划拨成本价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67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8〕72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7-05 09:1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有力推动我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实施,保障移民(脱贫)搬迁用地审批、旧宅腾退工作有序、快速推进,依据《陕南移民搬迁土地增值收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国土资发〔2014〕39号)、《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安康市生态移民(脱贫)搬迁土地增值收益收支管理和安置用地划拨成本价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7〕125号)要求,现将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收支管理和安置用地划拨成本价核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收支管理问题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是县域内使用旧宅基地腾退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产生的收益。通过旧宅基地腾退“三镇一体”县城规划区和各镇集镇规划区内符合《专项规划》按国有土地报批进行安置的移民(脱贫)安置点(含按规定配套的大小基础设施用地)按成本价划拨供地,成本价包含须缴纳的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其他符合《专项规划》按国有土地报批供地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必须将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纳入供地成本,缴纳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

(二)收缴标准

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标准确定为3万元/亩。

(三)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收支管理

县财政局设立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资金专项科目,分账核算,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使用。

1.收缴程序。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由县国土局在供地前提出使用《专项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具体意见,经审定后开具缴款书,按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资金专项科目缴入国库;招拍挂方式供应的经营性用地项目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宗地核算,将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计入成本分账核算,按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资金专项科目缴入国库;其他符合《划拨供地目录》以及协议出让供地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由县国土局在供地前提出使用《专项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具体意见,经审定后开具缴款书,将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连同剩余划拨(出让)价款分账直接缴入国库。

2.支出程序。由县移民(脱贫)搬迁办牵头负责,根据县国土局对各镇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验收确认结果,制定腾退拨付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县国土局审定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县国土局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核定资金拨付计划,分批向腾退镇政府拨付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项目资金。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专项用于搬迁区土地整治和旧宅腾退,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3.强化监管。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县国土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使用年度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年终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编制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收支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反映移民搬迁建设用地指标收益的收支情况,报县政府审核备案。

二、关于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用地划拨成本价问题

根据《市国土局、市扶贫局转发省国土厅、省扶贫办关于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意见》(安国土资发〔2016〕18号)要求,“移民搬迁用地按照成本价划拨使用”的原则,“三镇一体”县城规划区和各镇集镇规划区内符合《专项规划》使用国有土地的移民(脱贫)安置点(含按规定配套的大小基础设施用地)按成本价划拨供地,成本价包括移民搬迁土地增值收益。鉴于县城和集镇规划区内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用地处在不同区域、不同地块、不同土地现状,所发生的实际用地成本有所不同,为做到安置用地供地价格相对统一,划拨用地成本价确定为移民搬迁土地增值收益3万元/亩,加上土地征收和报批费用,其中移民搬迁土地增值收益由项目业主在供地环节按程序、标准缴入县财政,土地征收补偿及报批费用由各镇政府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据实核定。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