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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旬阳县司法局普法宣传电视栏目费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的公示

名称: 关于旬阳县司法局普法宣传电视栏目费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CD-zfbmxyxzfcg-cggg-cggg-2018-0556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4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5-24 10:42

  旬阳县司法局普法宣传电视栏目费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5万元。为了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全县公民中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司法局拟联合一家电视台开办《普法园地》电视栏目。因旬阳县广播电视台是我县唯一一家官方全媒体,拥有电视台、手机台,户外大屏发布平台,具有权威性、公信力,视听兼备,传播快、传播力强,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电视台;且有专业团队集中策划开办《普法园地》,用户可以同时通过手机台、广场大屏、汉江大屏同步适时观看普法栏目,使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也能实时关注全县普法及司法行政工作重大决策、典型经验及法律释解等,真正达到全方位普法宣传教育的目的。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旬阳县广播电视台承担。现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5月24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旬阳县司法局(联系人:王志勇  联系电话:0915-7221287)或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915-7222213)。

                                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