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四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名称: |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四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64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28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8〕40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4-18 09:34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石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四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四项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四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伟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丁艳明任副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同时,分别成立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攻坚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四项攻坚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制定方案,成立相应机构,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夯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紧抓重点环节,全面推进四项攻坚行动开展。四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严格奖惩,推动责任落实。对攻坚行动中不认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把辖区内攻坚行动所涉及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监管薄弱环节摸清、找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事故隐患一律“零容忍”。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按阶段组织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逐项督导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落实停产整顿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县安委办要结合安全生产巡察工作,组成督查组,对开展四项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攻坚行动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等进行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和做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事故隐患和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属实的要造册登记、严肃查处,整改验收后方可销号归零。要加大反面典型和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推动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攻坚行动期间,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镇于每月1日前向县四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7221091),于2018年12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安排等。
附件:1.《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3.《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4.《全县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事故总量、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管控。以客货运企业、公路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为重点,切实加强源头安全管控。
1.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2.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报废关和驾驶人考试关,严防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驾驶技能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机动车和逾期未换证、计满12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要每月进行一次梳理,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处理,要严格培训、严格考试、严格执行降级规定,全力消除人、车安全隐患。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资质许可先行审核使用车型,审批新增运力。二是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切实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三是严格“两客一危”(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八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GPS系统工作不正常不出站、不播放安全宣传录像不出站)、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四是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依法予以处理。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2017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路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公路管理部门要重点排查国省干线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配备齐全;抓好县乡村道路临水、临崖、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标志标识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排查。
4.加快推进全县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实效。二是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安全隐患路段治理。要按照特别危险路段优先、交通流量大优先、旅游道路优先的原则,全面整治国省干线临水临崖防护设施缺失、波形防护栏锈蚀等路段隐患。三是加快实施公路标识标牌标线健全完善工程。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快对国省干线三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的标线施划和桥隧两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等的制作及安装,于2018年底前完成道路中心线的施划。
(三)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5.扎实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二是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路巡+网巡”方式,加强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行经高速公路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现场拦截和落地查处。三是加强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三车”(出租车、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滥用灯光)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确保城市通行安全畅通;同时,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和科学管理,持续推进交通信号灯优化提升工作,对道路交通条件发生改变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四是加强城乡接合部、山区公路、县乡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攻坚行动期间,每一个月的第一、三周为查处酒驾、毒驾违法集中行动周,第二、四周为城市和国省道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周。
6.扎实推进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要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采集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100%、报废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候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
7.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农村地区的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摩托车、面包车、短途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
8.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
9.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有效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10.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大农村道路“125”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继续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力量。要加强对农村道路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曝光。
12.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七进”活动,普及交通法规,纠正不良陋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习惯。
13、大力开展职业驾驶人安全再教育。一是用包茂高速“8·26”、咸阳“5·15”、京昆高速“8·10”事故案例集中对辖区所有职业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二是对被记满12分、有事故记录、交通违法多的运输行业驾驶人组织开展一次再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整治安排
此次攻坚行动采取交叉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5日至3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细化攻坚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县上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各镇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行动有序开展,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交安委主任张成功任组长,县交警大队长、县交安委副主任汪乾博任副组长,县交通、教体、安监、派出所、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采取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加大对攻坚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三)及时报送信息。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镇和县交通、教体、安监等有关部门每月25日前将攻坚行动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省市县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行动要求,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检查属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追究责任。三是严格检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等管理制度情况。
(二)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依托安全生产三化平台,属地政府和矿山企业要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划定红、黄、蓝、绿的安全风险等级标识。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制定重大风险公示告知制度,对高危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二是对安全风险责任网格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录入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隐患台账、监管台账。三是各矿山企业要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明确各级负责人、部门管理人员和班组员工的具体职责,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
(三)集中查处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假图纸、假工作面;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有无水害防治方案,方案是否落实;建设矿井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超工期建设问题;矿井采掘接续、生产布局(水平、采区、工作面个数)、主要生产系统、安全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规程、标准和设计;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开采是否正规,是否存在以掘代采、隐瞒作业地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新建、技改矿井是否未批先建、超批准时间、超批准范围建设,是否落实建设不生产、生产不建设规定。
三、整治安排
本次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采取企业自查,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组织检查,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督查“条块结合”的方式,按职责分工实施。攻坚行动自2018年4月2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4月2日至5月10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对自查出的各项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方案和措施。
(二)深化攻坚阶段(2018年5月11日至9月19日)。各企业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细化制度,明确措施,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及各矿山企业进行阶段性督查、抽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9月20日至12月15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强化薄弱环节,巩固攻坚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安委办。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从严整治,确保实效。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整合关闭力度。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通过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从严惩处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上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对攻坚行动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
附件3
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责任,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推进实施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摸清全县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分类分批科学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具体搬迁改造方案。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专项治理。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发现一处关闭取缔一处,对已经关闭的死灰复燃擅自复产的要坚决打击取缔;对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责任落实年活动。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分级监管等管理措施。对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落实管控责任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五)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控。按照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监〔2018〕14号)要求,落实各镇、各部门及有关企业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安全责任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员与办法措施,建立完善高后果区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地企联动工作机制。
(六)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根据《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国、省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旬政办发〔2018〕7号)中有关问题任务分工要求,为防止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发生,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运输行为,防范旬阳县境内316国道、102省道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环节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汉江、旬河水质安全。
(七)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今年年底前陕西旬阳大地复肥有限公司建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安全风险与社会责任意识及安全管理知识、能力,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县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积极推行特殊作业可视化监视系统应用,全面提升该县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安排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组织检查,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督查“条块结合”的方式,按职责分工实施。自2018年3月5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镇、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攻坚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10日)。各企业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细化制度,明确措施,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责任。各镇、各行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县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各镇、各相关企业进行阶段性的督查、抽查。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镇、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强化薄弱环节,巩固攻坚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安委办。
附件4
全县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县上成立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段根臣同志担任,县住建局副局长马志芳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管股,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衔接协调、督查指导、验收总结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整治重点
(一)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重点管控。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四)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全面排查项目工地临时用电、用火、用气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排查工地食堂使用醇基燃料和民工宿舍使用燃煤取暖安全措施等情况;排查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情况;排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针对建筑施工行业特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否编制施工现场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企业、项目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求开展自我评定。结合实际情况可在此基础上增加整治重点。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31日)。县境内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专项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报质安站。
(三)整改攻坚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县质安站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着重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20日)。县住建局对辖区各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进行验收,各企业要强化薄弱环节,巩固攻坚整治成果,健全长效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监督执法。县质安站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按时上报信息。县质安站每月25号前将当月的检查情况上报住建局,由建管股汇总上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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