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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赵湾镇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名称: 旬阳县赵湾镇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索引号: CD-zfbmxyxzfcg-cggg-cggg-2018-0514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4-11 15:09

    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旬阳县赵湾镇人民政府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其申报的旬阳县赵湾镇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XYZFCG2018CSCG05

2、项目名称:旬阳县赵湾镇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3、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标段:高东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76.88万元;二标段:赵湾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A区1号、3号楼及D区1号楼基础设施配套工程74.24万元;三标段:红岩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42.38万元;四标段:赵湾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C区基础设施配套小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99.79万元;五标段:赵湾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C区基础设施配套丫头沟便民桥新建工程76.84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4、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须具备以下资质(一标段至四标段):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标段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开标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5、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04月 11日至2018年04月13日(上班时间)

地点:旬阳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

时间:2018年 04月24 日上午9:00时整

地点:旬阳县财政局五楼小会议室

7、采 购 单 位 联系人: 吴金平    电话:  0915-7562311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王淑芳   电话:  0915-7222213

                                 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