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方面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制度建设等;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主要工作:
1、做好2017年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迎考工作及2016年度县对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兑现工作。
2、做好2017年县对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工作。
3、做好2017年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
4、紧密对接省市考核办法,制定县对镇、部门的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办法。
5、做好日常督查工作。
6、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任务。
7、做好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2016年度决算单位构成:
旬阳县考评办单位决算单位1个,没有下属单位,预算单位代码187000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详情见附表)
本部门(含下级预算单位)2016年总收入92.31万元,总支出83.76万元,年末结转及结余18.48万元。(比上年增长原因是办公购置和日常业务增加)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6、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三、公共预处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相关实物量指标说明:,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累计10人次。
四、2016年末决算信息情况
1、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2225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行支出,同比增加75.12%,增减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及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95514.57元。
五、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行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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