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7-053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06月05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7〕103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6-02 15:38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效推进旬阳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现将《旬阳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旬阳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6号),中国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在“十三五”期间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旬阳县被确定为试点区。为切实推动并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确保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精准实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依据《旬阳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旬办发〔2017〕3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实施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残疾评定、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等重点人群干预项目,完善全县残疾预防工作体系,提升基层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残疾评定等服务能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二)2016—2020年具体目标
1.全县每年为不少于400名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前诊断提供补助;
2.全县每年为不少于110名0-6岁儿童进行残疾诊断提供补助;
3.全县每年为不少于1100名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提供补助;
4.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5.每年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年度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具有旬阳县户籍且符合项目服务管理条件的人群。
三、项目内容
(一)孕产妇产前筛查
1.对象
筛查对象为旬阳县孕产妇;补助对象为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具有直接进行产前诊断指征,并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
2.工作流程
——确定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定点机构:县残联与县卫计局共同在县内的产前筛查机构中确定旬阳县妇幼保健院为产前筛查定点机构。产前诊断定点机构由省卫计委与省残联共同选择。
——开展产前筛查:县、镇、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将产前筛查宣传纳入孕产妇健康教育,将同意接受产前筛查的孕产妇转介至产前筛查定点机构。产前筛查定点机构负责按照产前筛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将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具有直接进行产前诊断指征(产前诊断对象标准见附件1)的孕产妇转介至产前诊断定点机构。
——开展产前诊断:产前诊断定点机构按照产前诊断相关技术规范,对高危孕产妇开展产前诊断工作,并将诊断结果反馈至产前筛查定点机构。
3.补助标准
对于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具有直接进行产前诊断指征,并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对其产前筛查和诊断的费用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4.补助方式
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将产前诊断定点机构出具的医学检查结果、收费凭据和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一并提交给产前筛查定点机构。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和产前筛查定点机构核实孕产妇提交的相关资料信息后,将补助资金兑付至孕产妇本人银行账户。接受产前诊断实际发生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程序申请报销补偿。
(二)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
1.对象
筛查对象为旬阳县0-6岁儿童;补助对象为复筛阳性并接受残疾诊断的儿童。
2.工作流程
——确定复筛和诊断机构:县残联与县卫计局共同确定县妇幼保健院为儿童残疾复筛定点机构。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由省卫计委与省残联共同选择。
——儿童残疾初筛:县卫计局将0-6岁儿童残疾初筛纳入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工作职责,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同时,组织开展儿童残疾初筛,将初筛阳性的儿童转介至儿童残疾复筛定点机构(县妇幼保健院)。
——儿童残疾复筛:儿童残疾复筛定点机构(县妇幼保健院)对初筛阳性的0-6岁儿童进行复筛,将复筛阳性的儿童转介至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
——儿童残疾诊断:儿童残疾诊断机构对复筛阳性的儿童进行残疾诊断,并将诊断结果反馈至复筛定点机构(县妇幼保健院)。
3.补助标准
对于复筛阳性并接受残疾诊断的儿童,对其接受复筛和诊断的费用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为不少于110名儿童提供儿童残疾复筛诊断服务补助。
4.补助方式
接受残疾诊断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将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出具的残疾评估结果反馈单、相关收费凭据和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一并提交给儿童残疾复筛定点机构。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和儿童残疾复筛定点机构核实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信息后,将补助资金兑付至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银行账户。接受残疾诊断实际发生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程序申请报销补偿。
(三)残疾评定
1.对象
对象为自愿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
2.工作流程
——残疾评定:按照《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及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旬政办发〔2015〕66号)执行。
3.补助标准
县残联为每位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按人均8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为不少于1100名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助。
4.补助方式
疑似残疾人在残疾评定定点机构免费接受残疾评定。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对定点机构开展残疾评定数量和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核实,按照补助标准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对应的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定点机构。实际产生的费用超出项目补助资金部分,按照《关于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有关问题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年第4期)确定“健康扶贫项目残疾人残疾体检费用,由合疗办纳入农村合疗门诊特种病予以解决”的途径,由定点机构按规定程序申报。
(四)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1.对象
社会公众及围孕围产期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
2.工作流程
——制定计划: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全康办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制定全县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开展宣传活动:选择合适的宣传节点(如“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世界孤独症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面向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健康咨询、义诊、知识竞答等活动,通过广播、报刊、网络、杂志等形式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资料保存:每年开展3次以上大型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的会议记录、宣传影像资料、宣传报道等资料留存备查。
3.工作经费
每年从各级财政下达的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经费中,安排不少于10万元统筹用于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五)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1.范围
残疾报告包括0-6岁儿童残疾报告和7岁及以上人群残疾报告。0-6岁儿童残疾报告按照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工作流程进行。
2.7岁及以上人群残疾报告流程
——发现疑似残疾人:县残联和县卫计局共同确定白柳镇、构元镇为我县7岁及以上人群残疾报告试点镇。试点镇镇卫生院和镇残联按照职责分工,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服务过程中,根据《7岁及以上人群残疾筛查问卷》(附件2)及时发现辖区内的疑似残疾人,经本人知情同意后,填写《疑似残疾信息登记表》(附件3),每季度汇总《疑似残疾信息登记表》,由镇残联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疑似残疾信息登记表》报送县残联。
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疑似残疾人信息登记、汇总工作。
——组织残疾评定:县残联负责每季度对白柳镇、构元镇残联报送的疑似残疾人信息进行核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旬政办发〔2015〕66号文件规定,组织疑似残疾人到残疾评定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构元镇、白柳镇集中开展残疾评定,并将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信息录入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
(六)基线调查与效果评估
1.工作内容
基线调查与效果评估的内容包括:全县完善残疾预防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服务网络,建立工作队伍及政策保障、经费保障等情况;《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量化指标完成情况;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完成情况;残疾报告制度建设情况;残疾预防相关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发展情况。
2.基线调查
中国残联已确定在全国9个省(不含陕西省)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按照基线调查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在项目启动和项目结束时按要求填报《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县残联汇总信息送县政府审定后报送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3.效果评估
相关部门每年底总结贯彻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开展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等工作情况,填写《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基本情况年报表》(见附件5),县残联于每年1月15日前汇总信息送县政府审定后分别报送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20年全国专家技术指导组对我县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工作情况进行终期效果评估。
四、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旬阳县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王燊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方明县残联理事长
晁瑜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员:向成犬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怀桂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丁凯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延齐县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
刘德兴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跻构元镇人大主席
李志斌白柳镇武装部长
梁旭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吴方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晁瑜、梁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做好全县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县残联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方案制定、经费分配、协调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县卫计局做好孕产妇产前筛查、儿童残疾初筛、残疾评定等工作,牵头建立专家队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将残疾筛查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县财政局保障试点工作配套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分别负责抓好落实,每年提供相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和年报信息数据。
2.建立专家队伍
由县残联、县卫计局牵头,根据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建立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残疾评定等专家团队,明确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和每个分项目的具体负责人以及每个分项目的具体承接机构。
3.开展技术培训
县残联、县卫计局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项目培训,为我县开展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制定全县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培训计划,依托有关专家和管理、技术骨干,开展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技术培训。
(二)工作进度
1.2017年5月以前,启动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技术指导队伍,制定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
2.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规范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干预项目,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接受中、省残联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
3.2020年1月至12月,全面完成重点干预项目,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接受中残联终期评估。
(三)经费保障与管理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开展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建立残疾报告制度等工作。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从2017年至2020年每年预算安排相应的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创建试点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调查统计、补充重点干预项目不足资金和工作评估等工作费用。各级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要按照规定统筹使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工作要求
(一)凝聚工作合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资源优势,将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与本行业的公共服务类项目进行充分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有效实施。
(二)实施精细管理。项目管理和服务机构要进一步细化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方案,制定具体服务流程和管理措施,注重项目环节质量控制,规范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残疾预防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受益面。
(三)强化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国残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制定的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指导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年底对照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将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年度报告,报送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附件:(附件下载)
1.产前诊断对象标准
2.7岁及以上人群残疾筛查问卷
3.疑似残疾信息登记表
4.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表
5.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基本情况年报表
附件1
产前诊断对象标准
筛查机构产科医生应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孕妇提供咨询服务,并建议其至产前诊断机构进行相应的产前诊断:
1、羊水过多或者过少;
2、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
3、孕早期时接触或服用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或药物;
4、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
5、曾经有2次以上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或新生婴儿死亡;
6、年龄超过35周岁;
7、筛查结果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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