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旬财发〔2017〕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指导车辆检测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4、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5、调查研究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
6、指导校园(中、小学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7、负责上级领导来我县和各级领导外出时道路沿线的交通警卫任务,和县上举办各项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市、县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陕西一流,西部先进”为目标,紧紧围绕“事故少、秩序好、道路畅通、群众满意”为主线,牢固树立创新创优、实干实效、领先领跑“三大理念”,全力实施智慧警务、专业强能、深改强基、队伍标兵“四大工程”,奋力打造“五型交警队伍”,推动全县交管工作和队伍实现新跨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单位基本情况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下设8队1所和4个内设科室。现有民警64人、遗属补助人员6名,聘用文职、专职协勤70人
四、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工作职能,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编报。
(一)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人员经费:依据2016年11月工资表内实有人数,和国家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从实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部门预算规定的定员定额标准从实预算。项目支出:根据部门职能和保持事业发展需要核定。
2017年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预算总收入为169005百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收入95717百元;政府调剂收入72788百元,事业发展补助收入500百元);预算总支出169005百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695百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4824百元;商品服务支出35856百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630百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共计91728百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83695百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支出4824百元;福利、降温、取暖预算支出2225百元;工会经费预算支出984百元。
2.商品服务预算支出32647百元
(1)日常公用经费28222百元(含非统发服装民警服装费和交通安全宣传及标牌制作费用),其中办公费5930百元,印刷费2220百元,水费720百元,电费2064百元,邮电费4138百元(含电子警察及驾考网络服务费),差旅费5200百元,维修(护)费690百元,培训费1520百元,公务接待费640百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0百元。
(2)会议费预算支出100百元
(3)其他商品服务预算支出4325百元,其中车管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所需购车辆号牌、登记证书工本费支出3825百元,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经费支出500百元。
3、我单位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44630百元。
2017年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公安交警规范化建设,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支出800百元,专用设备购置3700百元(含事故勘察无人机一台),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40130百元。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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