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旬阳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旬财发【2017】4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组织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协调银政、银企合作,协调做好防范和处理金融风险,负责企业上市培育指导和审核推荐及监督管理。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中省市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担县PPP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南水北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
(十二)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县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实施直接管理;按法定权限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决策听证。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负责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收费投诉案件。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和核查工作;落实和管理市上下达我县的市级储备粮油;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建设陕西强县定位和“五个扎实”的要求,科学调控宏观经济,扩大有效投资,全面深化落实“655”工作部署,狠抓重点项目建设,突破重点领域改革,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发展目标:全县生产总值155亿元,增速10.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0亿元以上,增速18%以上;培育“四上”企业66户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等约束性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32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0亿元。严格执行粮食省长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价格执法检查,确保粮食、物价市场安全。
(一)切实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超越工作。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五)坚守底线保护生态环境。
(六)强化物价粮食工作。
(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八)强化能源监管力度。
(九)营造健康金融环境。
(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部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总编制为41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11名(非独立核算)。现实有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六十年代精简及遗属补助人员11人。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00.73万元。
四、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总收入511.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69.37万元;事业发展补助41.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511.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36万元。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及单位在编在岗实有人员核定,公务经费按照定员定额标准从实预算,事业发展支出根据发展改革业务开展必保的项目填报。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69.37万元;事业发展补助41.90万元。预算支出511.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36万元。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50万元,公务用车费6万元。预算会议费1万元。
试点部门综合预算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列入试点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单位。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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