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旬阳县县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现将本院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事务。
(二)负责对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等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四)负责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决定起诉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出庭支持抗诉。
(五)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内的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对服刑人员的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的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
(六)负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七)进行法律宣传,结合案件对可能发生犯罪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指导有关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公诉职能,对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和破坏投资环境、生态环境等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切实找准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继续依法查办惠民政策落实、安居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重点执法部门、资金密集单位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
(三)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及执法活动的监督。
(四)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自身执法不规范问题,努力使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确保检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继续稳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评议。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在认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查办重大案件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主要领导汇报的基础上,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检察工作。
(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以干警驻村结对帮扶为载体,以具体帮扶措施为抓手,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八)坚持不懈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培养有信仰、有担当、有能力、有品德的优秀检察干警。
三、部门基本情况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为正科级建制的部门,内设13个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编制67人(其中政法编制63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58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单位固定资产735.96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在编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从实预算。
(二)日常公用支出。根据实有在编人数和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从实预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从实核定。
五、分析机关的预算收支数额等情况。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收入621.75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21.75万元。预算支出62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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