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成本及收益结算办法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成本及收益结算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7-044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5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7〕43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3-16 08:5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成本及收益结算办法》已经县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旬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成本及收益结算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土地统征资金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县经营性土地均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由国土局依照规定组织进行土地收购、整理和出让,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土地出让成本及政府净收益。

第三条土地出让金解交财政后,土地出让成本由国土局提出申请,经财政局审核后返还国土局,用于土地统征成本支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留财政局专户。

第四条土地出让面积以实际测绘的投影面积为准。

第五条土地有偿使用权经公开出让后,取得土地出让有偿使用收入,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以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为准。

第六条由县财政筹集2000万元,作为土地统征储备周转金,按需支付,一宗一结,循环使用,一律不得由企业垫付资金征地。

第七条土地出让成本构成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

1.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收集体土地需要补偿的费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所经营的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

3.房屋拆迁及安置补助费。涉及被征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需要拆除并另行安置的费用。

4.村民住宅补偿及其他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费用

1、农业土地开发性费用。用于农业安置的土地开发所投资的费用。

2、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得低于15元/㎡(即1万元/亩)。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异地移民安置费用。

以上费用,除第2项外,均以现场调查确认为主。

(三)土地开发费用

1、规划勘测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前期土地开发性费用。用于对土地所进行的回填、三通一平等费用,以工程协议或工程审计结算为准。

3、城市建设配套费。以工程审计结算为准。

(四)国家规定的税费

1、耕地开垦费。土地收购整理项目占用耕地的,收费标准是:水田45元/㎡(异地补充耕地的再上浮15%),水浇地地40元/㎡,旱地35元/㎡。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的土地涉及非建设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14元/m2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3.耕地占用税、契税,由地税部门负征收。

(五)其他费用

1.勘测定界费。按照测绘单位依据规定的标准计算。

2.土地评估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

3.其他支出费用。实际发生的应该缴纳的费用。

上述税费项目及标准,随国家或我省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二部分组成,即土地出让全部成本和政府净收益。挂牌出让底价、招标出让标底一般不低于评估确认地价。

第九条为保证土地出让成本的真实准确,由县国土局和财政局共同负责出让地块的成本审核及政府净收益核实工作。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县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