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7-044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03月01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7〕30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3-08 10:24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旬阳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6〕2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以下简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推进我县健康服务业深入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养老服务需求。到2018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覆盖率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康锦医院和城关中心卫生院建成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县中医院完成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一期工程建设任务。
到2020年,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开设老年病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都能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康锦医院和城关中心卫生院转型试点得到巩固提升,县中医院建成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养老服务功能
1.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的养老机构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在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医疗点),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巡诊,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每年为入住老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提高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床位占比不低于10%;县医院和县中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床位不低于50张,对县城区的养老机构实行医疗托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救治、中医保健等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务人员成立志愿者服务团队,每年为老年人开展义诊。(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3.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二)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要按规定开办老年病院或者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等机构,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内设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标准,由民政部门督促申报,卫计部门审批并负责业务指导,也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设置医疗机构标准。入住老年人在100人以下的养老机构,设立卫生室或医疗点,不具备设立条件的,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入住老年人有定点的医疗保健服务;入住老年人达到1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立卫生室或医疗点,卫生室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配备1名医师和1名护士;入住老年人达到3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立医务室,医务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医师和2名护士;入住老年人达到5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立护理院,护理院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做好建设规划。规划新建的养老机构,要预留开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房屋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诊疗设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
(三)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
1.建立家庭医生签约上门服务制度。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建立辖区内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类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档案,签订上门服务协议,为老年慢性病患者设立家庭病床,规范健康管理,至少每季度深入村(社区)开展一次上门巡诊、保健护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服务,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2.开展基层医养结合转型试点。城关中心卫生院在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尽快向康复、老年护理等方面转型,将其建成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
3.完善基层村(社区)服务功能。村(社区)要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疏导、文体娱乐、日常健康管理、生活照料等老年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各镇政府)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1.推进中医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中医院要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院等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开发中药保健产品,将中医治未病理念、养生保健、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县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床近期达到50张,中期规划达到100张。县卫计部门要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打造中医健康养老新模式。启动县中医院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试点,加快县中医院迁建步伐,建成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尽快形成与县医院错位发展和优势互补的医疗与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将县中医院打造成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设置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五)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1.支持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兴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机构,在土地供给、医保定点、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先优惠待遇。鼓励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医养护合作。(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
2.搭建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平台。在红十字康锦医院开展医养结合转型试点,设置医养结合床位200张,将康锦医院打造成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争取规划建设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各一所,社会办医床位达到300张。(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局)
3.开发健康保健产品。充分挖掘我县自然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旅游等需求,开发安全有效的中药、食品药品、富硒等系列保健产品,以及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牵头单位:县卫计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文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资金扶持和投融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实施改扩建、维修和改造等建设项目。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规划的衔接。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对非营利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三)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逐步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以及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逐步实现异地养老人群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异地结算。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的商业保险业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县保监会)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将医养结合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计部门统一指导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其他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同等对待。鼓励大中专院校和护士专科学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
(五)强化信息支撑。依托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和人口信息平台,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对接,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卫生计生和民政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卫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在政策制定、项目申报、人财保障、土地审批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医养结合协同推进机制,实行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同步规划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的规划、审批、技术指导与业务监管等由卫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要把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基层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对接。
(三)抓好试点示范。卫计、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示范点进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扶持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深入挖掘医养结合试点经验,加大典型宣传和示范推动,营造有利于健康养老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以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将医养结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卫计、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 上一篇:旬阳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03-16 ]
- 下一篇: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 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