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武臣等辞职的决定
名称: | 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武臣等辞职的决定 | ||
索引号: | CD-xzfzfbgs-rsxx-rsxx-2016-032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21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3-21 09:31 |
(2016年3月18日旬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旬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武臣辞去旬阳县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程海林辞去旬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程和新辞去旬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旬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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