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6-032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18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6〕95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4-18 22:1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旬阳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旬阳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优化县域公路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县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以公路沿线建筑设施管理、过村镇路段治理、沿线垃圾治理和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优化路域环境、规范管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营造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以县境内316国道、102省道及县乡道为重点,确保县内道路管理规范、整洁有序、绿化美化。

(一)沿线建筑设施管理。严格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杜绝违法建筑,整治重点路段脏、乱、差现象。

(二)过村镇路段治理。落实过村镇路段环境卫生、集市贸易治理、水沟畅通、绿化美化管理责任,实现过村镇路段路宅界清晰。

(三)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填埋场,彻底解决乱倒、乱放、乱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问题,垃圾清运箱要停放到公路水沟以外。

(四)抛洒污染及砂石料场治理。以公路沿线的砂石厂采砂、采石及运输治理为主,严禁“三无”车辆装载运输,取缔未经审批、随意采砂、采石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在桥隧安全保护区内采砂、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活动。

(五)改善、提升绿化效果。以镇为单位,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栽补植;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进行绿化,净化沿线河道,确保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和谐。

(六)路边店铺及加水点治理。统一规范路边店铺门头装饰风格,取缔非法加水点,彰显地方特色;对有条件有场地的加水点,做到进出口规范搭接、硬化处理、完善排水设施。强化非公路标志牌管理,禁止乱贴乱画。

(七)加强公路保护。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化路政及治超工作。镇村和沿线群众签订门前“包路产完整、包整洁卫生、包水沟畅通”的三包管理协议,杜绝随意占挖公路及侵占公路留用地等现象。

三、方法及步骤

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各镇是辖区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安排落实公路沿线公路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20日前)。各镇、各部门要立足实际,明确和落实责任,做好公路环境整治的宣传,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集中整治阶段需治理的管理相对人下发《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月21日至6月底)。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管理有序,非公路标志牌管理规范,沿线经营场所与公路有效隔离,公路桥梁得到依法保护,平交道口设置管理规范,过村镇路段整洁美观,公路和公路用地保护完整,公路改建工程进展顺利。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0日)。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治理成果进行“回头望”,完善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制度,探索路域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治理结束后无反弹、治理成效长期化。

四、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交通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双创办、交警大队、公路段、农村公路管理局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旬阳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段段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分别负责国省干线、县乡公路治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并组织具体实施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后期的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治理成效长期化。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具体实施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对逾期不清理、阻挠、妨碍整治工作的钉子户、违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罚,防止因治理工作引发的突发事件,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公路两侧门店经营行为,做好沿线城镇占道经营摊点、乱摆乱放摊点、违法广告的违规行为治理工作,会同住建部门做好沿线城镇取缔马路市场、乱摆摊点的治理,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经营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过境路段规划区内未按“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各类违法建筑、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管理,统一设置垃圾集中处理回收点,指导过村镇路段商铺头匾规范工作,配合交通公路部门,对公路两侧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拆除。

县国土局:负责落实公路两侧留用地的确权,对于公路部门已征收的公路用地要协助退耕或收回,权属不清的要按照公路用地范围规定进行确权,满足公路绿化美化的要求。如需确权发证要依法办理,尽量简化程序和减免相关费用。

县水利局:负责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公路桥梁范围内的河道挖沙、采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它危及公路安全行为进行整治,划定禁采区,并设立明显标志牌,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内河道治理。

县双创办:负责督促检查公路沿线有关创卫工作开展情况。

县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管制,配合具体实施单位进行集中治理工作,对堵塞交通、破坏公路整治秩序的车辆、人员及随意在公路上停放的违章车辆、停车场、洗车加水点和拉运煤、砂、土的抛洒车辆予以处罚,对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随意停放车辆等行为严格处理,确保良好的公路交通秩序。

县公路段:为国省干线公路环境整治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公路路基、桥涵、构造物病害治理工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机械设备的调派,对治理现场的具体清理等工作。

农村公路管理局:为县乡道路环境整治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公路路基、桥涵、构造物病害治理工作,辖区内县乡公路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机械设备的调派,对治理现场的具体清理等工作。

沿线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过境道路(含村组路)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垃圾杂物,实行路宅路田分界管理等,针对路边住户的生活垃圾,采取设立固定投放点、落实清洁工等办法,建立长效公路环卫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分工及各自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整治活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镇要以落实“三包”管理协议为突破口,尽快推进示范村镇、示范路段整治工作,定时限、定标准,开展集中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相关部门、沿线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衔接,确保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县政府督查室、交通局要按照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及时落实。对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敷衍应付等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