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bwj-2016-0299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05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6〕50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2-05 09:0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旬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旬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48号)和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一)调查地名的基本情况。全面采集我县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水电、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并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重名,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确保普查入库地名准确、健康、合法。继续做好地名规划。建立和完善地名法规标准和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法治化水平。

(三)设置和管护地名标志。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各类标准地名标志,加强质量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城乡一体、衔接有序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高度重视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编纂出版各类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拍摄相关影视作品,保护和发展地名文化。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研制开发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完善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为数字化档案资料,并纳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

二、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地名普查统一部署,我县地名普查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3月31日。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2016年1月至3月)。完成组织动员、机构成立、方案制定、资料搜集、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普查实施和验收(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全面完成全县地名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成果上报汇总(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完成地名普查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工作,对整体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各镇要成立相应的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本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报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备案。

(二)普查方式。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要求,由市上统一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公司,承担地名普查服务外包工作;承接普查服务外包的中标单位,承担地名普查主体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协助配合,县地名普查办负责组织协调、普查监管、资料汇总工作。

(三)收集资料。全面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

(四)实地踏勘。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查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五)坚持标准。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权限和程序,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六)设置标志。依据《地名标志》(GB17733-2008)和中、省、市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地名标志。

(七)建立数据。将地名普查的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

(八)汇总成果。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九)检查验收。县地名普查办负责全县地名普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程序为各镇自查后,报请县地名普查办核查;县地名普查办根据核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后报市地名普查办验收。

(十)上报归档。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一)编纂出版。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

四、组织实施

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由旬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制定第二次地名普查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保障措施;安排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审定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承办县政府和省市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普查宣传动员;拟定我县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联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性地名普查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编制普查年度计划和普查经费;负责普查成果质量监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检查验收、上报和建档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地名普查的协调和配合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地名普查所需专题资料的整理及提供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有效性和现势性。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普查经费。县财政局根据经费预算,足额落实地名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把普查质量关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政策规定、技术标准等,准确指导填报,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规范。

(三)加强普查档案管理。地名普查信息属于国家档案,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名普查有关规定,做好地名数据库管理与维护以及地名普查档案资料的汇总、归档、入库等工作。普查工作中的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须严格保密。

(四)稳妥处理矛盾问题。跨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地理实体名称表述不一致时,要充分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报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确定。在军事管理区等敏感地区开展地名普查时,要事先与驻军单位沟通。积极稳妥地做好涉及民族地区以及有争议地区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