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88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10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5〕118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7-14 08:3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旬阳县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8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现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证三号”)。力争今年年底将“一证三号”过渡到“一照一码”。

    三、基本原则

    (一)自上而下,依法改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和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二)便捷高效,规范统一。重新设计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登记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按照材料简化、程序简便的要求,建立联办工作机制,方便申请人快速通过市场准入环节。对纳入“三证合一”范围的企业,在统一的工作标准下,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

    (三)统筹组织,分步实施。将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审批事权改革、政府信息共享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力争今年年底将“一证三号”过渡到“一照一码”。

    (四)深化改革,依法互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同时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改革内容

    将现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别受理、分别审批、分别发证照的登记制度改革为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发放记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的“一证三码”营业执照的审批模式。该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效力,申请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革范围暂定为县域的内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暂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一)统一受理。县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在县政务大厅联合设置“三证合一”登记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申请人向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包含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及其他所需材料。

    (二)一网录入。县工商部门将《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信息录入并联审批系统,同时将其他纸质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建立企业电子影像档案后,及时通过并联审批系统传送至相关部门。

    (三)同步审批。县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受理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依次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及时做出核准决定,并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不予许可的,相关部门要将原因及时反馈至受理窗口。

    (四)统一发照。受理窗口将三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码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县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执照发放实行限时办结:“三证合一”登记所有审批应在5 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县工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2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县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应在工商部门作出准予登记决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工商部门应在1 个工作日内发放“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五、职责分工

    (一)县工商局:负责协调全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制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清单;负责全省统一的工商、质监、税务“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建设和指导应用;与上级工商部门协调联系 “三证合一”相关工作。

    (二)县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制定“三证合一”登记工作中涉及各自职责的审批流程、设置人员岗位等相关事项;对本部门办理事项所需的申请信息和所需的申请材料目录进行最大限度地简化;配合县工商局做好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维护应用工作。

    (三)县政务大厅:负责“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及部门专窗的窗口整合、设备配置、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及辅助工作人员的配备及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县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办理“三证合一”效能监督。

    (四)县法制办:负责对有关“三证合一”登记制改革规范性文件和相对应的后续监管制度审核把关。

    (五)县财政局:负责为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县监察局:负责对改革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 年7月6日-7月12日)。县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共同讨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要求。县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系统内部审批操作流程,由县工商局牵头对四部门登记事项的审批依据、提交材料、表格规范等办事指南进行精简整合、统一规范,制定出《“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并向社会公示。县政务大厅牵头各相关部门完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所需场地、窗口、人员、设施等配置。

    (二)试行阶段(2015 年7月 13日- 7月19日)。探索改革经验,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系统运行,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科学合理、运转协调的工作体制机制。

     (三)实施阶段(2015 年7月20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的登记模式,通过应用“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电子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综合窗口受理后一表录入、多部门网上数据共享、同步并联审批、专窗统一发放记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武臣任组长,县监察局局长张静,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务大厅管委会主任杨基斌任副组长,县法制办、工商局、财政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局长夏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质监局局长肖兆马、县国税局局长官敦运、地税局局长吕世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全县“三证合一”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确保依法互认。“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重要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发改、经贸、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通、统计、环保、招投标管理等部门和各商业银行在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应对“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

    (三)加大宣传力度。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县信息中心、电视台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解读,使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夯实工作基础。

    (四)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创新的精神和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对协调配合不力、延误审批进程、妨碍改革实施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