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名称: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8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15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5〕110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6-15 09:3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旬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旬阳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精神,强化社会救助部门协作,建立高效、有序、便捷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救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依托县政务大厅、各镇政府设立社会救助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统筹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统一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申请和申请人难以确定管理部门的救助申请,明确部门职责及转送、转办、办理时限,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职责

  1、设立县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直接受理群众救助申请或承办镇政府转送的群众救助申请事宜。

    2、负责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按照类别分别向困难群众户籍所在地镇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力量进行转交转办,并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困难群众。

    3、负责完成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部署的其它工作。

    (二)镇政府职责

    1、依托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负责受理、办理本辖区困难群众求助事宜,并按程序分类转办。

    2、负责协调镇政府相关站办所承办相应救助申请,并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答复申办群众。  

    3、负责向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转送或向社会力量转介救助申请事项。

    4、定期对救助工作资料进行归档。

  (三)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1、县卫生、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负责具体承办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事项,并负责向县民政局及各镇政府提供本部门救助政策及对应责任科室、联络人、政策咨询电话等。

    2、按照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及时办理救助业务,并按时回复申请人。

    三、工作流程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分类登记、分类处置、意见反馈四个程序。

  (一)申请受理

    困难群众到所在镇、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直接提出救助申请,镇、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并向困难群众出具《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告知书》。困难群众因特殊情况无法独立提出申请的,可由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代为提交。

    (二)分类登记

    镇、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请后,对申请时间、申请人基本信息、遭遇困难情况、申请救助类别等进行逐一登记并进行分类。  

    (三)分类处置

    登记归类后,县、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困难群众申请的救助类别,向有关部门、站办所转交转办救助申请,所有救助申请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期限的,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1、镇政府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分类处理流程:

    (1)申请救助事项镇政府能够承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将救助事项转交镇站办所直接承办。

    (2)申请救助事项镇政府不能直接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填写《救助事项转送通知单》,转送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办理。

  2、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分类处置流程:

  (1)接到困难群众直接申请救助的,根据申请救助事项分类,属镇政府办理的,出具《救助事项转办通知单》,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政府办理;需要县级部门办理的,出具《救助事项转办通知单》,转交县有关部门办理。

  (2)接到镇政府转送的社会救助申请,根据申请救助事项出具《救助事项转送通知单》,转交县有关部门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受理单位。

    (3)困难群众提出的救助申请,没有相应救助政策或按政策救助力度仍然不够,由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衔接社会慈善组织或爱心人士进行救援,给予转介服务。

    (4)困难群众提出的救助申请,涉及多个县级部门或救助内容、责任存在争议无法直接转办的,由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征徇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救助解决方案。

    (四)意见反馈

    1、所有救助申请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填写《社会救助申请办理结果回复单》向县或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反馈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申请人,情况较为复杂需延长期限的,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社会组织或爱心人士接受转介,提供救助服务的,也应将救助情况反馈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3、镇、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在接到反馈办理结果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救助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骗取、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等违法行为及对群众投诉推诿、敷衍、拖延、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强化监督。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目标、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成时限和监管措施,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经费保障。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要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配备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提供便利条件。

 

    附件:1、旬阳县---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转办登记表

    2、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告知书

    3、旬阳县---镇社会救助事项转送通知单

    4、旬阳县社会救助事项转办通知单

    5、社会救助申请办理结果回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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