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八至十一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名称: | 旬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八至十一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yxzfcgzx-cggg-cggg-2015-015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15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6-15 09:24 |
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旬阳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申报的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八至十一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YZFCG2015GKZB04
三、采购人名称:旬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袁小明 ,电话:0915-72120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淑芳, 电话:0915-722221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和图纸,采购预算70万元。
项目用途:用于业务技术大楼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电安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以及安全考核合格书。
4、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3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时提供以上资质原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 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时止(工作时间)
2、地点:旬阳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月7日上午9:00前
2、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9:00
3、开标地点:旬阳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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