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避灾扶贫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避灾扶贫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3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5月21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5〕77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5-21 11:4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旬阳县避灾扶贫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
旬阳县避灾扶贫搬迁“三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水平,按照省市提速度、上水平的新要求,以“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为标准,努力实现“搬得出、能致富、稳得住”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规划管控、避灾优先、市场运作、有业安置的工作原则,按照能者进城入镇、差者下山入社区、集中跨区上规模、增量提质创特色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摸清底子,瞄准重点对象,强化规范管理,注重配套服务,加快搬迁步伐,实现提速度、重质量、建精品、上水平的目标,全面提升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水平。
二、具体任务
(一)提速度增数量。2015年到2020年,全县计划实施避灾扶贫搬迁安置17643户67043人。2015年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任务2300户,2016年增加到7474户,2017年至2018年,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任务计划稳定在3000户左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地灾户、洪灾户、特困户优先,确保2015、2016年两年完成避灾户和特困户的搬迁安置任务。要紧紧围绕总体目标,提早下达年度任务、提早衔接规划项目、提早推进项目建设、主动配套相关项目,确保各类安置小区当年项目当年竣工(高层建筑除外)。
(二)实行精准搬迁。围绕搬迁对象开展集中调查,摸清底子,瞄准对象,分类安置,分年轮候。
(三)实行精细管理。围绕搬迁群众和安置项目采取信息化手段,实施全过程项目化精细管理。
(四)实行精确施策。围绕搬迁群众的后续服务与管理,落实“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致富规划,跟进社区服务管理,不断完善配套政策。
三、精准搬迁
(一)摸清基本情况。按照逐村开会宣传、户户见面登记的要求,扎实做好集中调查摸底工作,夯实“三精”工作基础。一是摸清基本情况。认真细致摸清搬迁群众居住环境、家庭人口、文化程度、现有住房、劳动力、技术技能、收入状况等,并逐户搜集相关影像资料。二是摸清搬迁意愿。重点是搬迁去向、安置时间、房屋类型与户型要求、产业兴业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三是摸清重点对象。由镇政府负责,对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特困户等三类重点对象逐户摸底登记,县国土、水利、扶贫、民政等部门严格把关,审核确认。
(二)签订搬迁协议。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村逐户同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按照要求逐户签订搬迁协议,建立搬迁台帐,落实搬迁责任人。
(三)制定轮候计划。在摸清底子、签订搬迁协议的基础上,按照“三优先”原则要求,全面落实“交钥匙工程”有关政策,优先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特困户,加快这部分群众的搬迁步伐,确保在2016年前完成重点对象搬迁。按照搬迁户申请、村民评议、镇村初审、相关部门审定、县政府批准的程序,坚持村、镇、县三级公示,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做好搬迁计划和三年轮候方案。
(四)建立信息系统。按照户签协议、村建册、镇建档、县建库的要求,与精准扶贫共享平台,建立搬迁安置工作信息系统。主要内容:一是省、市、县出台的搬迁安置政策、制度、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等文件;二是县级搬迁规划、布点及三年轮候计划、重点户安排计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就业创业计划等;三是搬迁对象花名册,以户为单位的搬迁对象基本情况、搬迁意愿和搬迁协议等;四是安置社区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建设企业情况,质量管理、综合验收和后期维护等;五是资金兑付、群众自筹资金、配建商品房、土地收益等相关内容;六是地灾户、洪灾户、特困户、五保户认定文件,安置社区的技术性评估报告等。信息系统包括文字数据、图片影像、电子信息和纸质档案等。
四、精细管理
(一)搬迁规划体系化。编制避灾扶贫搬迁专项规划是编制旬阳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时要与土地利用、城镇体系、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规划相衔接,在优先确定搬迁计划任务与安置社区建设规模的基础上,配套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致富增收等体系规划。结合镇村改革,探索整村整组搬迁,重点建设“三区十镇百社区”,优先在县城规划区、条件较好的镇及不具备建设万人集镇条件的镇政府驻地和撤并前的乡政府所在地规划布点,原则上不再规划和建设100户以下的集中安置社区,坚持并不断提升集中安置率、统规统建率和城镇安置率,确保集中安置率不低于90%、统规统建率不低于80%、城镇安置率不低于60%。同时分类做好规划技术审查,认真执行逐级备案程序。
(二)项目管理制度化。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项目全部实行以县、镇政府为主体的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终结审计制“五制”管理,所有统规统建项目严格实行“一个安置社区、一个项目主体、一个项目法人”,涉及基础设施“大配套”项目,相关业务部门要主动沟通对接,做好项目编报、技术把关、组织验收等工作。未审核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未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不得组织验收、不得全额拨付工程款。强化质量监管,坚持工程质量安全“零容忍”和“终身制”,采取“行政、中介、群众自治”三结合的办法,抓好全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资金管理规范化。一是认真执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的有关规定,全面执行建房补助标准,严格分户管理,严禁通过分户等方式套取国家补助政策。对2011年以后符合分户条件且在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户籍的搬迁对象,可以按新户籍享受搬迁安置政策,但独生子女与父母分户、父母单独分户、未结婚子女分户以及鳏、寡、孤、独或其他残障人员单独分户的不得享受搬迁政策。建房补助资金按年度验收合格后全额兑现。统规统建房屋可兑现到项目业主,统规自建和分散安置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二是严格安置房周转金管理。周转金只能用于安置房工程建设,在群众建房补助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应予以归还。对挪用、转用、侵占搬迁安置房周转金的应严肃处理。统规统建项目群众自筹资金必须在下年度9月30日前内全额归集到移民搬迁资金共管账户,规范使用,统一管理,使用时按进度申请按程序拨付。三是严格控制建房成本。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执行《陕西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陕政发(20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减免避灾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有关税费,降低建设成本。移民搬迁项目工程一律采用限额设计,执行最高限价制度,严格控制房屋成本,严禁对移民搬迁安置房进行精装修以提高房屋成本,房屋装修由搬迁群众根据自己意愿确定装修方案。在农村统建安置房建设成本不得超过1200元/㎡,县城、集镇规划区统建安置房建设成本超过1200元/㎡的,要报经市搬迁办组织听证、审核批准后执行。四是按照“政府限价,企业投资”的模式,鼓励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避灾搬迁安置房建设,要加大商品房配建,撬动土地增收,弥补建房资金不足,并按标准将收益资金于下年度8月30日前足额归集到移民搬迁资金共管账户。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坚持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禁克扣、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
(四)用地管理科学化。坚持依法规范、节约集约用地,认真执行陕南移民搬迁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落实好年度专项用地计划和专门的用地管理政策,严格控制移民搬迁用地面积,集中安置用地户均控制在0.2亩(含配套设施用地)以内,分散安置用地户均不超过0.25亩(含公共用地)。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按照人均25平方米确定,集中安置住房面积最大不超过125平方米,分散安置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特困户每户安置房不超过60平方米。把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复耕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坚持“一户一宅、一户一证、办新腾旧”的基本原则,完善与搬迁户宅基地退出的相关手续,制定专门政策约束、引导、鼓励搬迁户加快旧宅基地腾退,配套推进复耕工程。
(五)配套设施标准化。避灾扶贫搬迁“大配套”项目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原则,提前规划、精心对接。特别是搬迁社区垃圾、污水等环保设施项目要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各相关部门要将下年度“大配套”项目于上年8月20日前确定汇总,按行业分别报上级管理部门,并积极做好项目衔接和争取力度,确保“大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在安置社区建成后一年内建设完成。“小配套”项目由县搬迁办统筹安排,与安置房屋同步建设。
(六)内业管理精细化。一是严格项目备案。县搬迁办要按照省市要求准备项目备案资料,及时上报市搬迁办初审,按照时间节点报省办进行审查备案。二是建立搬迁台账。各镇要积极准备搬迁对象资料,按要求制定搬迁台账,仔细核对编报要素,确保台帐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并及时上报县搬迁办,配合做好项目备案工作。三是准确录入信息。各镇要按时间节点及时搜集资料、采集信息并上报县搬迁办。县搬迁办要在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年度移民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基本信息、审批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信息、移民基本信息、安置审定信息和上年度移民对象入住、竣工验收、群众自筹资金及配建商品房收益、土地收益在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上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资金拨付等信息的录入,做到台账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户籍信息与网上信息一致,做好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精确施策
(一)增收配套到户。按照“一区一策,一户一法”的总体要求,精准到户,综合施策。坚持“扶持龙头、覆盖到户、集中使用、动态管理、滚动发展、保值增值”的原则,积极争取省市产业扶持资金,整合县内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搬迁群众就业、兴业、创业。撬动社会资金,大力扶持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技能培训和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带资入企促进就业、带资入社发展产业、建立基金鼓励创业的办法,撬动社会资本,促进搬迁群众致富增收。
(二)技能培训到人。全面整合培训项目和资源,加大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力度,做到“六个全覆盖”:即对搬迁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全覆盖;对搬迁在册贫困大学生资助全覆盖;对搬迁家庭新增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全覆盖;对搬迁家庭实用致富技术培训全覆盖;对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培训全覆盖;对搬迁家庭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再就业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搬迁户至少有一人掌握1至2门劳动技能,通过发展劳务经济,增加搬迁群众的工资性收入。
(三)社区服务跟进。一是健全社区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搬迁社区按照城市社区标准组建新型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落实办公场所、服务人员和工作经费,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二是保障群众权益。搬迁群众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管理土地、林地承包、流转等相关权益,现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服务管理人口和居住房屋,提供基本服务。三是物业管理市场化。积极推行市场化服务管理方式,探索以县成立物业管理总公司,镇成立物业分公司,专门负责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所有收费由社区居民代表审核,并以法定程序审批。四是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星级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搬迁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引导搬迁群众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四)典型示范引领。一是深入推进“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帮助搬迁群众落实致富增收的治本之策;二是加大社区环保设施建设力度,突出500户以上和沿江沿河、水源地保护区100户以上等重点,率先实施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三是推进土地综合利用试点,坚持县域统筹,落实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旧宅腾退复耕和“两证”办理,确保搬迁和后续发展用地合理合法;四是加强社区管理试点,强化服务管理职能,组织搬迁群众成立产业、劳务等合作组织,搭建服务平台。
六、强化保障
(一)坚持县级统筹,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避灾扶贫搬迁县为主体的机制,落实县镇两级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调动全县各级各相关工作部门积极性,建立任务分解、分级负责、履职尽责、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作。
(二)坚持项目捆绑,提供资金保障。坚持县为平台、县长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确保集中安置社区配套设施项目优先落实。凡是集中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没有落实的,不得安排其他区域的项目。要通过争取中省专项资金、积极引入民间资金、鼓励各类金融资金等投入移民搬迁工作,解决“三精”工作资金难题。
(三)坚持绩效考核,严格督办问责。县搬迁办要进一步健全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督办考核机制,加大实核、督办、问责力度。强化对各镇搬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完善督办考核机制,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移民搬迁“三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结合和月统计、季考核、年评比的考核机制,严格考评,跟踪督办,提升“三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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