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旬政办发〔2014〕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制定全县盐业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和食盐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科学用盐知识。
(三)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对食盐的年度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管理和监督县内盐的运销、经营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四)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本县市场。
(五)负责全县工业用盐供应证、食盐专营零售证的核发和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准运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六)负责对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依照规定程序任免、考核、奖惩所属企业负责人。
(七)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盐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扎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盐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按照县政府办下发的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净化全县食盐市场,确保食盐安全。
(三)加大低钠盐和绿色海藻碘盐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减盐计划”,通过“减盐计划”的实施,着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四)建立“食盐安全县”创建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创建成效。
(五)加强对盐业公司管理,结合盐业公司的职责,积极探索,充分论证,建立一套以保障市场供应为重点,促进企业全面发展的经营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部门基本情况。
旬阳县盐务管理局为县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内设行政股、计划财务股(加挂县盐政稽查大队牌子)两个股室。人员编制共计6人。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旬财发〔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履行的工作职能,科学细化、精心遴选、认真测算收支的基础上进行编报。
(一)人员经费。依据2014年元月工资表内实有人员,按照国家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从实预算。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部门预算规定的定员定额标准从实预算。
五、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全年预算收入31.48万元。全年预算支出31.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1万元,做到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附:盐务管理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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