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91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08月14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6-08-14 09:13

旬政办发〔2006〕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06]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0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三补贴、两减免” 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省上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万元,补贴规模180台(套)。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好、落实好这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发挥补贴资金的辐射、引导作用,努力提高我县农业机械装备水平。
二、明确农机补贴的机型、标准和程序
补贴机型:根据《陕西省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简称《目录》),我县选取25马力—30马力拖拉机、微耕机、旋耕机、小型多功能揉丝机作为2006年购机补贴的重点推广机型。在川道和浅丘地区主要补贴拖拉机和旋耕机,在缓坡地带主要补贴微耕机;在畜牧大乡镇重点补贴小型多功能揉丝机。
补贴标准:25—40马力拖拉机每台补贴4000元;微耕机每台补贴1000—2000元;旋耕机每台补贴500—1000元;小型多功能揉丝机每台补贴300元。要充分发挥农民在项目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买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农民自愿购买《目录》中的其他类产品,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程序:由个人申请,填写购机补贴申请表(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村组、乡镇逐级审核把关后,由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民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后,农户缴纳购机差价款,在县农机管理局领取补贴机具。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操作环节多,直接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机补贴范围、标准和申报程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购机补贴政策意义及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调查摸底,集中两个月时间摸清购机用户,为落实购置补贴政策奠定基础,并按照规定的补贴范围组织做好申请登记和审核把关工作;农业部门要搞好咨询服务,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同时要加强与供货厂家预约,确保供货及时和售后服务到位;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工作经费;审计部门要强化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确保购机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00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