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名称: | 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8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6年08月14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06-08-14 09:06 |
旬政办发〔2006〕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丧葬陋俗,反对愚昧迷信,对提高人民素质、净化社会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省、市十分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殡葬法规政策。我县殡葬管理工作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近几年来,县内大操大办丧葬活动有所抬头,乱埋乱葬和乱建墓地现象依然存在,丧葬用品市场混乱,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在丧葬活动中,殡葬队伍穿街走巷、大鸣大放哀乐、燃放鞭炮等行为,严重干扰了机关、市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旬阳良好对外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当前殡葬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使我县殡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广泛深入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宣传各级各部门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树立“厚养薄葬、文明简办丧事”的新观念,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通过报道正面典型,曝光违规行为,抨击不良风气,增强人民群众的殡葬法治意识。
三、密切配合,切实制止乱埋乱葬行为
殡葬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乡镇要在3月底安排专人,重点对集镇、316国道、102省道公路、西康、襄渝铁路沿线直观坡面和汉江、旬河、神河、坝河、双河、冷水河等河道两侧的坟墓进行摸底登记,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对上述区域500米范围内的坟墓,要求丧主及时绿化遮蔽。同时,要抓好国、省道沿线村组公益性公墓规划,依法办理公墓审批手续,实行集中安葬。工商管理部门要依照《殡葬管理条例》,查处、取缔无证经营丧葬用品的店铺;城建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对沿街撒纸钱和搭设灵棚治丧的行为,给予制止和处罚;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太平间的管理,禁止从医院太平间将恶性传染病死亡病人违法偷运逃避火葬;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乱占耕地葬坟的行为,对未经审批而私自确定的村组公墓坚决予以取缔;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林地上建造坟墓者依法责令恢复原貌,并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公安部门要对阻碍殡葬执法的行为依照《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丧事的查处;民政部门要负责做好殡葬管理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规殡葬的强制执行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否则,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确保我县殡葬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殡葬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将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一级抓一级,切实把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县上每年将组织检查,凡因工作不力造成殡葬管理工作失责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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