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名称: 旬阳县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34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年04月25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5-04-25 09:19

  为了切实做好2005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4年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2004年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受灾害威胁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资金400多万元,对桐木中学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工程治理,化解了隐患。据统计,2004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30起,其中滑坡24起、崩塌2起、泥石流4起,灾害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损毁房屋89间,淤埋农田160亩,损坏公路(含村、组路)4600余米,直接经济损失374.9万元,没有发生重大型(死亡人数10人以上)地质灾害,是近几年来地质灾害损失较轻的一年。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旬阳县地处秦巴山区,属中山低山丘陵地貌,受北亚热带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影响,导致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758.2毫米,年降水季节性变化极为明显,降雨分布不均,暴雨多、强度大,多分布于7—9月,连阴雨、暴雨造成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增大。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降水趋势特点,对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城关—蜀河(汉江两岸)、公馆—红军至双河(滑坡)、赤岩—铜钱关(滑坡、崩塌)、神河—石门(滑坡)、桐木—仁河(滑坡、泥石流)、赵湾—甘溪至麻坪(滑坡、泥石流),旬阳特殊的地理环境沟岔多、坡度大,遇雨量充沛,都易发生各类地质灾害。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区
  庙坪南沙沟矿区(滑坡、泥石流)、关口镇关子沟矿区(滑坡、塌陷)、构元马胄河矿区(滑坡、泥石流)、公馆金矿区(泥石流)。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及防范重点
  根据地质环境、人口居住密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及城镇建设规划分布等综合分析,县境内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城关镇、蜀河镇、吕河镇、关口镇、桐木街道、兰滩乡政府所在地。县城区防范重点是老城社区工行家属院后坡、下菜湾社区工商局办公楼后坡的滑坡。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各自防范重点。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建立绿色旬阳,发展绿色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县委、县政府成立旬阳县防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密切协作、抓好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按照《旬阳县地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到人头,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要结合本区域实际,迅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险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在岗,确保信息畅通。县国土资源局、县防滑办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三)开展群测群防,加强监测预报。旬阳县地质灾害量大面广,要广泛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积极投入防灾救灾工作,畅通和扩大险情信息渠道。各乡镇要对本级预案中所列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责任人,要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捕捉灾害发生前兆信息,及时做出预警预报,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县气象局要联合做好灾害性气象信息预报工作,为及早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自救意识。一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地质灾害防范基本知识,提高应急避让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县防滑办、各乡镇政府要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布告、标语、印发防滑知识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传授防滑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觉防灾意识;二是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户发放迁安避让明白卡,使受威胁群众能在临灾时迅速撤离,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五)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避免引发地质灾害。要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规范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一是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地质灾害危险性。适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二是村民建房的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凿岩、开挖坡角建房,从源头上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势头。三是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对于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督促责任主体限期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