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公示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8 15:2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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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旬阳县耕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联系人:高 洁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0915-7206573

公示单位通讯地址:旬阳县城关镇瑞联路46号

该公示长期有效。

 

 

旬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

一、补贴依据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全县2017-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标准为51元/亩(以后年度补贴标准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

1、已经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地块,以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为依据。

2、未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地块,暂以农户二轮承包面积为依据。

3、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已测绘的未发包的集体机动地,以测绘面积为准,未测绘的以村、组原基数为准,按实际情况补贴给集体经济组织,如补贴给经营户,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同意。

4、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基本程序

1、登记。确定应兑付农户的面积、金额和账号,填写《旬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表》《旬阳县集体机动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集体账户表》《旬阳县集体机动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户表》。

2、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勘误。对于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确属登记错误的,应予以更正。

4、汇总并上报。通过机关电子公文系统以正式文件格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上报“申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报告”。

5、审核。由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协同组织,对各镇所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定发放事宜。

6、发放。由县财政局惠农资金兑付中心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户。

 

【责任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