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用好 “74321”问责举措 助力脱贫攻坚冲刺战

作者:邓骁 梁闯 发布时间:2018-09-27 10:00 来源: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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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省市县纪委相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旬阳县纪委聚集主业主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强高压、常震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精准扶贫扫清障碍。

近期,旬阳县纪委落实全县脱贫攻坚百日会战暨质量提升冲刺大会精神,针对全县村户精准脱贫冲刺阶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精准”上狠下功夫,运用“74321”问责举措,为精准脱贫退出工作保驾护航。

“7”主要指的是7种问责情形,其中问责帮扶责任人“4条”:一是在脱贫攻坚冲刺期间,仍不能落实包联户安全住房的要进行问责;二是因包帮不到位导致信息错误,帮扶纪实信息不能印证脱贫达标的要进行问责;三是不能指导包联户落实一项长效增收产业的要进行问责;四是退出户对政策落实、帮扶成效、增产增收不满意不认可的要进行问责;问责帮扶单位、责任领导“3条”:一是脱贫攻坚冲刺期间,满村脱贫7项硬指标仍不能全部达标,村级档案缺失、点面数据不准的要进行问责;二是帮扶部门不能配合驻村工作队完成退出任务的要进行问责;三是职能部门人房对接、项目建设、基础设施、系统数据更新等工作在冲刺期间仍不到位的要进行问责。

“2”种问责方式:一是对镇属领导及干部职工因脱贫攻坚工作出现失职,由镇纪委进行问责查处,并按照《旬阳县扶贫工作与帮扶干部双百分制考核办法》《旬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处理;二是上级下派单位及驻镇单位帮扶领导干部因脱贫攻坚工作出现失职,由镇脱贫办以文件形式通报相关情况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其主管部门,附送处理意见在全县进行问责处理。

“1”是一案双查:由镇纪委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对于出现问题的责任单位和帮扶干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