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境内国、省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旬阳县境内国、省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辖区316国道、102省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能,确保汉江水质安全,根据《旬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快速处置、权责明确、安全优先”为原则,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工作机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对本辖区道路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应急处置联动协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境内316国道、102省道运行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突发原因,可能或已经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起火、爆炸、运输车辆损坏危害后果的。本预案所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种类以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为准。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部、编办、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安监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民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办、交警大队、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单位和相关镇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旬阳县境内国、省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协调、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四、部门职责
县应急办:及时通报、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综合协调县级有关部门,为应急处置的通讯、能源、物资、公用和交通设施等提供保障。
县委宣传部: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及运行经费保障;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参与事故恢复有关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突发事件水、气、渣等环境指标监测与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的确定;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县公安局:参与、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下级派出所做好应急准备;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
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泄漏处理及石油天然气储运等相关突发环境事件专业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计局: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准备工作,指导各镇卫生院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计划与准备;根据情况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技术支援,并组织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县民政局:负责应急人员和因突发事件转移人员的临时生活安置和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和截流方案,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所需水文等相关资料。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和指挥协调水上交通、公路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及公路交通管制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提供必要的公路、航道交通运输保障及大型机具保障。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市政设施、垃圾及城市污染处理等安全正常运行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防化部队和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协助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现场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信息上报、现场指挥;协调、保障现场附近的公路进出口和应急车道的畅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组织协调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处置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件,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作战,各负其责,按程序处置,依法处理。
(二)属地管理原则。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交警、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环保、卫计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联合进行处置。
(三)安全优先原则。各现场处置措施,以人身安全为首要保障,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报告或上级指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按照既定预案开展工作,将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六、处置程序
(一)县公安交警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报警信息后,值班民警应当迅速问明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涉事机动车辆类型、牌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所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现场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交通堵塞情况,并记录在案,并向县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二)交警部门要迅速安排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和道路交通堵塞。领导小组组长掌握情况,视需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协助救援。
(三)交警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事件性质及车辆所载运的危险化学品状态、特点立即划定隔离区,视需封闭公路行车道、紧急停靠带或半福、全幅路面,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封闭区域,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察现场。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组织、指挥安监、环保、公安、卫计、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宣传部门做好事件的对外宣传和舆论关注。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突发事件,所载货物因救援需要装卸或转运的,装卸、转运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六)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七)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八)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七、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环保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建立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协调组织县内化工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2.装备物资保障。各部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检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应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3.技术保障。建立应急信息化管理系统,组建专家组,为突发事件预警、指挥决策及处置提供服务。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保证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卫计部门应掌握本行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同时掌握周边邻近地区专科医疗救护机构的资源信息,必要时申请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的支持援助。
5.交通运输保障。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运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和道路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确保应急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必要时交通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6.基本生活保障。提供受事故影响范围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保证所转移人员和援救人员所需的食物饮水供应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7.资金保障。按照现行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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