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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0 15:0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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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旬阳县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恐怖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恐怖事件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的大规模恐怖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安康市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境内的需要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指挥处置的大规模恐怖事件。大规模恐怖事件主要是指对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民生命财产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大规模攻击党政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重大危害的;

4.袭击政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5.劫持火车、公共汽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恐怖组织或成员劫持民用航空器或破坏其重要保障单位

的,如航空油料库及导航台站重点要害部位;

7.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二、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依法处置原则。在处置恐怖事件时,要遵守国家法律、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县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

(三)从快侦破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最小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设立县反恐怖指挥部

设立县反恐怖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县内大规模恐怖事件的处置指挥工作。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局长担任责任指挥,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县发改委、教育体育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局、卫计局、应急办、外侨办、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反恐怖指挥部指挥平台保障。

(二)启动县反恐怖指挥部

判明恐怖事件发生后,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县反恐怖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责任指挥、副总指挥和指挥部组成人员迅速到达指挥部到岗开展工作,指挥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恐处置力量赴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县反恐怖指挥部视情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对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现场督导。

(三)县反恐怖指挥部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反恐怖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反恐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处置恐怖事件工作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

(2)分析、研判事件情况。结合相关工作预案,提出调用、征用应急力量和物资,指导采取防范对策,开展查缉、强化社会面管控。

(3)拟定处置工作的方向目标,审定各项工作方案。

(4)组织、领导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帮助解决处置应急工作中遇到的紧迫问题。

(5)向市反恐办报告处置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反恐办给予支援。

(6)需要调动武警部队参与处置恐怖事件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7)研究、处理其他有关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县反恐办职责:主要负责收集上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做好上传下达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根据指挥部命令和决定,调动各有关部门力量对恐怖事件进行处置。

3.情报信息组职责: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民政局、外侨办及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主要负责收集实施恐怖活动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相关情况信息,准确分析、预测、研判,及时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

4.行动处置组职责: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卫计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县反恐怖专业力量所在单位为成员。主要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和打击恐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组职责: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公安局为成员。根据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授权,负责适时准确发布恐怖事件相关信息,指导有关新闻单位的报导和宣传工作,发布相关新闻,引导社会舆论。

6.政策法规组职责: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主要负责为整个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保障。

7.专家咨询组职责:根据恐怖事件性质,县反恐办负责召集相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恐怖事件处置提供建议及意见。

四、应对措施

(一)第一时间报告情况

1.报告要求

(1)迅速:接到案件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大恐怖事件,要直接报县反恐办、县公安局,同时报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

2.报告程序。获悉大规模恐怖事件相关信息后,事发地镇派出所要立即报告县反恐办,由反恐办报县委、县政府并报给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事发地党委、政府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报告情况,武警中队和相关部门也要将本系统了解、掌握的情况、信息,及时报县反恐办。

3.报告内容。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恐怖分子情况、作案手段和方式、事件的性质、破坏和影响、先期处置措施开展情况、事态发展情况等。

(二)及时研判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积极开展先期处置

县反恐办根据情况报告,迅速开展核实查证,综合研判,研判大规模恐怖事件的性质和危害后,立即报请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视情启动本预案。同时,组织公安、消防、卫生等单位积极稳妥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三)对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

1.县反恐怖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依法部署对相关区域实行现场管制、交通管制,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

2.县反恐办和县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通知、通告,并通过电视台广泛宣传,使公众提高警惕,自觉遵守特殊时期的有关规定。对管制区域,县卫计局、民政局和事发地镇党委政府要提供医疗及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四)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县反恐怖指挥部迅速调集相关单位资源和力量,对恐怖事件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对恐怖事件信息的发布、现场记者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

(2)县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卫计局主要负责恐怖事件发生后有关应急储备物资、药品(药械)的紧急调运工作。

(3)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公安专业队伍开展恐怖事件现场勘查、排爆、侦查调查、人质解救工作,缉捕案犯,疏散人群,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

(4)县民政局主要负责恐怖事件中受害群众安置及救助工作。

(5)县环保局主要负责恐怖事件处置及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环境质量检测和评估。

(6)县卫计局主要负责调集医疗救护和传染病疫情控制专业力量开展抢救伤员,控制疫情扩散工作。

(7)县住房建设和城乡规划局、供电、供水、油气部门主要负责恐怖事件中建筑物坍塌处理和电力、自来水、燃气设施的抢修工作。

(8)县交通局、公路段、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全县公路、水利设施遭恐怖袭击后,调集本系统资源和力量,参与协同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9)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电信运营企业主要负责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0)武警中队主要负责调集力量开展核心区域的武装突击,会同公安机关缉捕案犯,疏散人群,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

(五)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1.县反恐怖指挥部应当根据恐怖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2.具体措施

(1)经县反恐指挥部批准,依法关闭封锁涵洞、水库、城市水源地、水利设施、桥梁、车站、码头、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切断供电、供水、供气、中央空调等系统,加强对敏感人员和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

(2)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3)严格出入境管理和控制。

(4)动用一切社会力量和资源,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骚乱、暴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严惩恐怖分子

县反恐怖指挥部要及时组织、领导县公安局等部门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恐怖事件,对构成犯罪的恐怖分子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七)信息导控与宣传

1.信息发布。恐怖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和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统一发布。

2.现场媒体管理。现场指挥部会同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在安全地点划定媒体采访区,加强对媒体人员的管理服务,防止影响处置工作开展、泄露处置手段。

3.网络信息管控。及时启动互联网管理应急响应,对网上信息传播采取必要管制措施,严格管控各类涉恐有害信息,有效打击网上传播暴恐信息的行为。公安局网络侦察大队要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处置,防止涉恐有害信息在网络上扩散。

4.公众宣传。公众宣传工作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民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的原则。及时发布通知、通告,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动员,表明政府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指导公众做好自身防范,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八)善后工作

1.恢复与重建。处置事件工作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由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停止处置措施,同时采取疫病防治、污染消除、宣传疏导等必要善后措施。各成员和有关单位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因恐怖事件及处置工作造成的有关损害和损失,各保险机构应为投保人办理理赔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2.事后评估。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调查、分析恐怖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害结果,对信息报送,应急决策与处置等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不断积累经验,完善预案。

五、保障措施

(一)防范和预警

1.反恐办及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和本部门反恐怖防范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

2.县公安局要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延伸情报收集触角,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反恐怖情报信息,针对性开展防范工作。

3.县公安局、发改局、环保局、卫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4.县公安局、县邮政管理局等要部署本部门加强对寄递物流业邮件、物品的检查,加强对企业的相关业务管理,落实安检措施。

5.人民银行旬阳支行、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恐怖分子资金的监控。

6.县反恐办、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文广局、卫计局等部门要加强防范恐怖事件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发现并举报恐怖嫌疑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民防意识,提高民防能力。

(二)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1.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积极做好反恐怖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县公安局、环保局、卫计局和武警中队要加强本系统防生、防化、防核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确保发生核生化恐怖事件后,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救援、排险、监测、去污、消毒、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

3.县公安局、武警中队要加强本部门本系统反恐怖力量的建设,要加强防爆、搜爆、排爆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武力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作用。

4.县公安局要在本系统加强互联网技术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遭受恐怖袭击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5.县政法系统有关部门要组织法律专家,为处置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三)反恐怖专家队伍建设

县反恐办要针对不同类型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需要,及时指导建立和完善专家队伍,明确任务职责和使用办法。县公安、卫计、环保、科技等部门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后,能迅速到位,为反恐怖应急指挥及打击防范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咨询服务。

(四)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县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县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卫计局、武警中队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区域,储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讯工具等装备物资。

(五)通信支持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电信营运企业要做好应急通讯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期的通讯需要。驻旬武警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时的通讯保障准备。县反恐办要与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驻旬武警的反恐怖指挥机构建立稳定、可靠、便捷的通信联系。

(六)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做好反恐怖经费保障,根据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实际需要,结合有关规定,及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七)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县反恐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及时研究制定处置各类恐怖事件的分项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形式灵活的反恐怖演练,并在演练中不断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县公安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