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合筹资标准
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为630元/人(个人缴纳16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470元/人)。参合群众持户口簿在镇村缴纳。
二、住院报销
参合患者在定点医院(直通车)住院出院时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在非定点医院或定点非直通车医院住院出院后,备齐诊断证明、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病历复印件、就诊医院等级证明等资料(在外务工经商上学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当地卫生院申办。三、门诊统筹补助
2017年度门诊统筹补助,按100元/人补助标准,本着“按人定标、户内通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存”的运行方式执行。
参合患者在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现场刷卡直报。
四、门诊慢性病补助
经鉴定审批通过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院就诊时现场刷卡直报。政策标准:见附表2
五、尘肺病患者新农合补助政策
无明确用人单位的参合尘肺病患者,符合洗肺特征的尘肺病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洗肺治疗实行定额补助,总费用20000元,其中,新农合补助14000元,民政补助4000元,个人自付2000元(在东风医院住院治疗的,个人自付部分由医院减免)。
【责任编辑:段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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