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溪镇:严格“第一书记”管理 助推脱贫攻坚形成强大活力

作者:潘先爱 发布时间:2017-06-22 09:0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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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管理,确保任职期间深入实践、全面锻炼、增长才干、安心工作,真正成为脱贫攻坚最强大的“先锋军”,甘溪镇从“严”字上下功夫,做好“第一书记”服务管理工作。

严格纪律要求,强化制度管理。按照省、市关于“第一书记”管理考核的各项规定,建立严格的管理模式。一是严格纪律要求。要求第一书记必须按时参加镇上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每月向镇党委至少做1次工作汇报。镇上每月开展 2 次以上督导检查,重点对工作纪律、考勤情况、工作日志、工作实绩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脱贫办和派出单位。要求第一书记应吃住在村,严格落实驻村工作制度,严禁走读。规定第一书记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220 天,外出开会、培训、联系项目等视为在村工作,但必须要向镇、村报备。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原则上驻村第一书记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3天以内由村党支部审批;4至7天的由镇党委审批,并向组织部、派出单位备案;8天以上的由派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审批;10天以上的由派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县脱贫办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单位召回重新派选。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1次以上的进行批评教育,一个月无正当理由、脱岗2次及以上的,或者一年内2次在各级暗访中被查不在岗,其本人年度考核等次直接为“不称职”(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加强“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实行末位约谈制。以平常督查检查暗访为主,并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对“第一书记”实行“三率一度”考核,即住村率、入户率、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凡是“三率一度”没有达到 98%的,第一书记年底不能评为优秀。

严格选人标准,强化队伍管理。实行“一岗多责”制,明确“第一书记”职责范围,除党建工作外,不再承担其他工作,让“第一书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工作中来,并享受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和相关待遇。“第一书记”全面承担村居各方面工作,多岗训练,让他们多参与农村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和重大事项的处理,多发挥他们各自特长以及资源优势,多在实践中经受锻炼,积累经验,让“第一书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锻炼,大力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镇党委定期对驻村“第一书记”研判,对不胜任、工作推进不力等情形的第一书记进行调整,真正让有能力、能干事的干部深入脱贫攻坚第一线。

严格待遇落实,强化服务管理。为了让“第一书记”们能够在农村安心工作、沉在基层、融入群众,镇党委强化服务工作,全力保障“第一书记”工作生活条件,要求派驻村最大限度的为“第一书记”提供优越办公环境和生活条件。严格参照下乡补助标准执行差旅费,每月报销 4 次从单位驻地到派驻村的往返公共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均按月报销兑现。此外,为了更好地让“第一书记”驻得下、考得上、干得好,镇党委还要求包村领导要经常抽时间与“第一书记”谈心、交流,了解他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工作期间,原单位一切待遇不变,并把第一书记作为后备干部优先推荐。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