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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2 16:5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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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旬阳县粮食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1.2等级划分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预测和预警

3.1市场监测与报告

3.2预警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发布

4、应急响应

4.1一般(Ⅳ级,蓝色)状态时的响应

4.2较大(Ⅲ级,黄色)状态时的响应

4.3重大(Ⅱ级,橙色)状态时的响应

4.4特别重大(Ⅰ级,红色)状态时的响应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6指挥与协调

4.7新闻报道

4.8应急状态结束

5、后期处置

5.1调查与总结

5.2表彰与奖励

5.3处分与处罚

6、保障措施

6.1粮食库存

6.2县级粮食储备

6.3建立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络

6.4运输能力保障

6.5通讯保障

7、培训和演习

8、附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应对各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情况下全县粮食的有效供给,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和《安康市粮食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非正常状况。依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范围、价格波动幅度以及影响程度的不同,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2.1特别重大(Ⅰ级)状态。是指全县超过一半的镇或县城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和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红色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2.2重大(Ⅱ级)状态。是指县内多数镇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食脱销断档、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橙色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2.3较大(Ⅲ级)状态。是指部分镇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食脱销断档、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事发所在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黄色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2.4一般(Ⅳ级)状态。是指镇范围或局部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蓝色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置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状态的粮食应急,按照粮食安全县长负责制及其领导下的镇长责任制的要求各负其责。

1.4.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出现的波动和苗头,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1.4.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取得实效。

1.4.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合作与协调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整体效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成立旬阳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粮食应急工作。

总指挥:县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发改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供电局、农业发展银行旬阳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任由县发改局负责粮食工作的领导兼任,成员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2.2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2.2.1根据全县经济运行状况和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粮食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2.2指挥镇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应急措施。

2.2.3及时向县政府工作报告粮食市场变化情况。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应急政策及相关信息。

2.2.4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报请县政府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相关干预措施和本预案以外的其他紧急措施。经县政府授权,紧急动用县级粮食储备物资。

2.2.5完成县政府决定的其他粮食应急工作。

2.3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性质及程度,根据指挥与协调程序及应急联动需要,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在办公室组建综合协调、监测预警、粮源供给、应急加工、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若干工作组,履行各自职责义务。

2.3.1负责日常粮食应急工作,监控粮食市场,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根据粮食市场动态,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应急工作建议或应急行动意见,并负责贯彻落实。

2.3.2按照县政府或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召集联络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部署应急工作,落实具体应急措施。

2.3.3指导和督促检查粮食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本预案的修订意见。

2.3.4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并贯彻落实。

2.3.5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2.3.6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2.3.7完成县政府和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粮食应急工作。

2.4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经济安全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预测、预警,在及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的同时,综合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落实应急粮食和相关应急物资的调运配置。负责组织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完善应急网络建设,在粮食市场出现异常变化的情况下,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调控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旬阳县支行下达动用计划。负责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密切监测粮食市场价格,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经县政府同意,及时制定粮食销售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

(2)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清算实施县粮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打击干扰破坏应急粮食有效供给的违法犯罪分子。

(4)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收集通报灾情,确定救助对象,组织救济粮油等物资的发放工作。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

(6)县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调度,优先保证粮食运输的需要。

(7)县卫计局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8)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应急粮食的生产和消费。

(9)县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力调度,优先保证加工应急粮食的需要。

(10)农业发展银行旬阳支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所需资金贷款。

(11)其他相关部门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或配合工作。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应负责本辖区内粮食市场信息报送,市场监测,应急粮食接收发放工作,维护好辖区内社会稳定。

2.5应急联动机制

鉴于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情况变化快,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通过召开紧急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信息快报等形式,与社会有关方面紧密联系,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3、预测和预警

3.1市场监测与报告

建立粮食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对市场粮食供求状况、价格动态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市场趋势,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县发改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收集掌握县内外有关信息,分析预测市场形势,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决策及预警意见。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3.2预警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为全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接警、报警机构,在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异常信息,及时汇总并第一时间上报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粮食应急工作分析制度,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根据分析结果,经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审定后,及时通知成员单位,提前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预防事件发生,控制事态发展。

当监测、收集、接到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粮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确认后,办公室要及时报告指挥部,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努力将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局域网络、信息中心等为依托,建立和完善预警服务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预测、预警、应急指挥信息畅通,提高应急能力。预警服务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建立相应技术平台,信息传递及反馈要高效、快捷,做到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3.4预警级别发布

预警级别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确定,提请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发布,并报告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4、应急响应

4.1一般(Ⅳ级,蓝色)状态时的响应

4.1.1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态发生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后,立即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决定启动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并报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4.1.2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启动24小时应急工作制度,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

4.1.3迅速指导各部门及事态发生地镇粮食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决定派出指导小组协助事态发生地镇粮食应急机构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处理应急事件。

4.1.4迅速通报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1.5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双日报。镇粮食应急机构在规定上报日16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县政府及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4.1.6及时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2 较大(Ⅲ级,黄色)状态时的响应

4.2.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部分事态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后,迅速采取一般(Ⅳ级)状态中前四项措施。

4.2.2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日报。各镇粮食应急机构在每日16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县政府及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4.2.3召开形势分析会议,迅速派出工作组,具体指导事态发生地镇粮食应急机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4.2.4迅速派出检查组,对全县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整顿检查。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4.2.5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按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要求,由新闻宣传部门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4.2.6 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3 重大(Ⅱ级,橙色)状态时的响应

4.3.1 县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情况,并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3.2 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半日报告。各镇粮食应急机构每日11时、17时前,将粮食市场波动等情况向县政府及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4.3.3 迅速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根据事态发展,研究确定以下各项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1)下达县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油)动用计划,制订销售和运输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迅速启动全县粮食后续加工运输应急措施,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调度、落实保障措施,统一安排运输和供应。

(3)组织对事态发生地的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

(4)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如人口集中的镇)、重点群体(如军队、学校、医院、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等)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迅速发布有关粮食市场供应通告,重申粮食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告诫经营者遵纪守法,纠正粮食市场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6)迅速组织开展对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请求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4.4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状态时的响应

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粮食应急预案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在县政府和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应急工作。

4.4.1 实行县内粮食市场24小时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各镇粮食应急机构要随时掌握本地粮食市场动态和供求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则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4.4.2 如县内出现应急状况,迅速采取重大(Ⅱ级)状态的各项应急措施,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食物资,并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要求做好储备粮食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4.4.3 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媒体公开。

4.4.4 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4.5 请求市政府或县政府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4.5 信息共享和处理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常规信息。以报告、通报、简报等形式,定期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系统、本部门有关信息。

事发地镇粮食应急机构要在调查确认的基础上,迅速将粮食应急状态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的趋势等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迅速上报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县政府。

注意做好信息报送、传递中的保密工作。

4.6 指挥与协调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粮食应急状态信息后,要立即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实施处置行动。

4.7 新闻报道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组织新闻单位向群众说明事件的来由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新闻报道要严格按照各级关于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定进行。

4.8应急结束。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查评价,报请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调查与总结

5.1.1粮食应急结束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在事件中应急反应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必要时开展专题调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县粮食应急预案,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事后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政府审议,对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5.1.2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粮食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审计,对审核认定的项目进行及时结算。对动用的县级粮食储备要及时按规模进行补充。

5.2表彰与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5.2.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5.2.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2.3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5.3处分与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主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5.3.1违背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命令,拒不执行应急任务的;

5.3.2在应急期间不能坚守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的;

5.3.3贪污、挪用、盗窃粮食应急资金或物资的;

5.3.4拒不执行最低或最高库存标准,或在执行任务中有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短斤少两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的;

5.3.5其他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6、保障措施

6.1粮食库存。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5号)规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销售的经营者,必须服从政府对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的义务。

县发改局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加工、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监管,稳定社会粮食资源,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县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本预案规定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6.2县级粮食储备。建立县级原粮1600吨、成品粮450吨、成品食用油150吨储备,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旬阳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细则》执行。

6.3建立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络。按照方便应急、布局合理的原则,筛选确定大米加工企业,从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的粮油经营个体户中筛选确定粮食应急供应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统一进行挂牌。

6.4运输能力保障。国有粮食企业等承担粮食储备任务的粮食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其所承担粮食的运输需要,当运输能力不足时,企业要与社会运输机构签订合同,落实运输工具,以确保运输任务的完成。为保证运输能力在紧急状态下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可报请县政府下达指令性强制保障执行。

6.5通讯保障。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变更后要及时通知,保证通讯畅通。

7、培训和演习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按照部门职责要求,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以进一步明确相关机构、组织、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人员之间的协调状况,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粮食应急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8、附则

本预案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5月12日起实施。原《旬阳县粮食应急预案》(旬政办发〔2008〕162号)废止。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