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旬阳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6]4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旬阳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市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旬阳县神河镇、构元镇、白柳镇。
2.2工程规模:该项目集中对神河镇、构元镇、白柳镇3镇11村(社区)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
2.3计划工期: 6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775万元,其中一标段约237万元,二标段约325万元,三标段约213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神河镇生活污水治理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二标段为构元镇生活污水治理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三标段为白柳镇生活污水治理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 一个独立法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件(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近三年承建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及报名项目经理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在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3层1306室招投标管理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过期不售。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
年3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3层1305室招投标管理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原件(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博游戏 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旬阳县环境保护局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旬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209159160
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 女 士
电 话:0915-3201508
旬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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