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纪委四项举措严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作者:刘呈润 朱雪娉 发布时间:2016-11-14 09:5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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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旬阳纪委紧盯扶贫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强督查督办、突出问责问效等四项措施,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52件,初核49件,立案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一、拓宽渠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为有效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确保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网络举报有人办。深入村组开展信访民情直通车活动,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拓展“廉洁旬阳”微信平台,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阅信、处置。实行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协调扶贫、信访、检察等机关及时移送问题线索。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把扶贫领域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巡察重点,制定《脱贫攻坚百村巡察方案》,已巡察63个贫困村,集中发现一批扶贫领域线索。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实行集中排查,集体研判,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截至目前,共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1件,全部进行集中排查交办。

二、从严督办,确保线索件件有结果。制定《旬阳县要结果信访举报件交办和结果会审办法》,县纪委全面审核办理结果,切实提高要结果件办理质量,向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全覆盖。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明确核查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机制,确保按期办结。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件督办工作台账,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催办。定期通报各单位要结果件办理情况,对进度缓慢的,下发信访督办函限期报结。严格审核办理结果,对问题未查实、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到位的,予以退回,视情况要求补报材料、补充办理或重新办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办案不力的,实施责任倒查,约谈相关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落实。目前已下发信访督办函9次,对3个镇纪委书记进行督办约谈。

三、突出重点,零容忍惩治违纪行为。针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涉及面广、情形复杂、手段多样等特点,县纪委把查处基层干部涉嫌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作为重中之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开展提级办理,由县纪委直接进行核查,确保把问题查清核实。对多次重复访、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查党委的监管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先后查处城关镇小磨沟村干部套取低保及移民搬迁资金案、赵湾镇华山村村主任虚报套取移民搬迁项目案等一批典型案例,以实际成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严明纪律,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针对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县纪委制定出台《旬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将脱贫攻坚不力的15种情形纳入问责范围,确定了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调整工作岗位、停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以及纪律处分等多种问责方式。为严肃脱贫攻坚纪律,下发《关于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脱贫攻坚工作“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制定《旬阳县村(社区)主要干部“十严禁”行为规范》,严防距离群众最近的村干部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严防“数字脱贫”。今年以来,因脱贫攻坚工作对10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8个单位。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