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取缔城区部分车行道临时停车泊位。将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取消时间: 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二、取消路段:县城区健康路(县医院坎下路口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门前)处的停车位予以取缔。
三、该区域车行道占道停车位取消后,交通参与者需遵照交通标志、标线有序通行,机动车不得随意占道停放,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旬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魏代琼】
- 上一篇:关于旬河大桥改建期间调整城区部分路段道路通行的通告[ 07-26 ]
- 下一篇:旬阳县公安局:谨防招聘骗局 切莫落入陷阱[ 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