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旬阳县红军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康市旬阳县红军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安康市国土资源局以 安国土资发〔2015〕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旬阳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旬阳县石门镇、红军镇。
2.2 工程规模:项目投资概算1100.21万元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施工标段,石门镇片区划分为3个标段(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红军镇片区划分为2个标段(Ⅳ标段、Ⅴ标段)
2.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2013年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
3.2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3层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同时购买资审文件,过期不售。
投标申请人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附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件(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3年以来承建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投标企业及报名项目经理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所带证书除施工资质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可提供彩色扫描件外,其它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二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在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3层招投标管理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原件(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通博游戏 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旬阳县国土资源局网》及《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旬阳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人:马 女 士
电 话:0915—7202452 电 话:0915-3201508
地 址:旬阳县天池路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金地A栋802室
旬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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