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期(总第二十六期)
旬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
导 读:
梁涛点评矾石村道德评议
用道德评议赢得最广大民心
脱贫攻坚,基层干部不能跑调走神
梁涛点评矾石村道德评议
5月5日,县委书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梁涛参加棕溪镇矾石村村民道德评议。
这次评议的主要对象是矾石村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八组村民马安英。
马安英,今年34岁,身体先天性三级残疾,身高只有1米1左右,行动不便利,生活勉强自理。2014年8月,她的丈夫许名良突患疾病,一次性花费了3万多元,接下来的两年里,每年医疗费用都在2万元以上。面对沉重的生活负担,她不等不靠不要,一边鼓励丈夫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一边操持家务,发展生产,没向镇村提出任何要求。目前村干部和包帮干部已经为这个家庭申请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慢性病救助。她自强自立,自力更生的精神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
“对社会的态度,对生活的态度,一直乐观积极向上,值得学习。”
“虽然穷但她不等不靠,自己去争取致富的路子。”
“我们要回去在我们组上为大家要进行宣传,学习她自立自扶,有苦咽肚子里,人家不等靠要。”
“马安英同志是我们全村学习的榜样,我向她敬礼。”评议委员们如是说。
最后道德评议委员会决定,将马安英作为矾石村脱贫攻坚自强自立的模范,列入村上的“善行义举榜”,作为“道德模范”向镇党委予以推荐。同时,印发事迹宣传单发放到精准脱贫户,让大家学习。
县委书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梁涛旁听了整个会议并做了点评:从刚才大家介绍的情况来看,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作风,它实质上是继承了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先进文化,这种文化、这种精神也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民族进步的希望。让我们群众要见贤思齐,反思我们自己该怎么办,通过身边的榜样,来反思自己怎么当一名合格的、受人爱戴和尊敬的群众。
梁涛强调,对帮扶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不能简单化,不能简单的给钱给物,更多的是在精神上、思想上解决主要矛盾。今后要把更多精力放在那些想脱贫,真正靠自力更生来脱贫,能给社会产生正能量的人身上,不能鼓励懒人,滋长惰性。村民道德评议活动要长期坚持,要敢于针锋相对,对一些落后的、丑陋的、不合情理的行为大胆批评,坚决反对,必须树立正气,弘扬正能量,让歪风邪气没有市场。长此以往,就会不断促进民风转化和社会和谐。
用道德评议赢得最广大民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近期,一场别开生面的“聚焦脱贫攻坚、深化道德评议”活动在全县深入展开。这是县委县政府准确把握县情,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成为推进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的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抓手,更是做好新常态下群众工作的法宝。从近期各镇特别是棕溪矾石村第二次道德评议情况看,当前我们组织开展评议工作应准确把握好“四个一定要”,切实增强评议生命力,用持续深入开展的道德评议赢得最广大民心。
一、一定要牵住“牛鼻子”。 各级党委政府是评议的组织者,必须把握好导向,坚持公开公平、讲法释策、说事评理、治病救人、教育群众、淳朴民风、赢得民心的原则,防止走形式、搞过场,胡谝乱道;防止变为“领奖台”,你好我好大家好;防止开成批斗会,打击报复。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牵住评议的“牛鼻子”,必须会前亲自审议题、“台下”精心做指导、全程用力保稳固,不能有丝毫偏差。
二、一定要摆开“阵势子”。 党组织的阵地不被社会主义占领,必然会迅速变成资本主义的市场。评议一定要摆开“阵势子”,积极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评议氛围。引导群众自发成立评议组织,把村里的党员干部、德高长者、守法村贤、致富能人、善于说道的代表集中起来说事论理,评贤带后,教化百姓,淳朴民风。要把阵地摆在村“两委”活动室,放在群众方便的院坝道场,搁在群众集中的村组院落,让社会主义“三个文明”之花遍地盛开。
三、一定要打开“话匣子”。 道德评议的主导权在党委政府,“评议的武器”应该交给群众,一定要把群众深入广泛发动组织起来,让群众自己教育群众,村民自己治理村民。道德评议就是给群众搭建专门“说话”的台子,评议中一定要打开群众的“话匣子”,畅所欲言,说在桌面,当面锣对面鼓把事情说明讲透。一定要让群众自说自话,不能提前“划条条、定框框”,群众语言最生动鲜活、最接地气儿、最有说服力、最有生命力。只有这样评议才能场面生动,氛围严肃,话语交锋,思维碰撞,产生共鸣,形成共识,达到评议效果。
四、一定要用好“笔杆子”。 镇村不乏能说会道、能文善武的“笔杆子”和“田秀才”。评议结束后,镇党委政府一定要第一时间组织“笔杆子”做好评议工作的稳定、巩固、宣传和提高,确保矛盾及时化解,成果迅速显现,道德切实提升,社风明显向好。一定要让老百姓从内心真正知道“我为啥错了?别人为什么对的?今后应该怎么样?”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赢得最广大民心! (宣传组供稿)
脱贫攻坚,基层干部不能跑调走神
随着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特别是中省一系列到户扶持政策的落地实施,“贫困户”成为部分群众眼中的“香饽饽”。近期,全县涉贫来信来访呈高发态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少数贫困群众认思想狭隘,把自己置身事外,等政策、靠政府、要补助、抢待遇,不愿出力流汗,争戴贫困帽。其二是仍有部分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在状态,跑调走神,不作为、慢作为或胡作为,没有尽到工作主体和包帮责任。归究来看,前者可谓之“病症”,后者则实为“病根”。
问题一:不按程序操作。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有着严格的程序,即要按照“农户书面申请→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公示10天→镇政府审核→公示10天→镇政府认定→县脱贫办备案”的程序申报审核。但实际工作中,有的村组干部没有严格照此程序执行,而是以干部“入户摸底”的形式为主,然后村组干部小范围讨论议定,以多数群众外出、群众会议难组织等理由,没有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有的公示也流于形式,人为简化工作程序,导致有的群众不清楚邻里间谁是贫困户,有的贫困户甚至自己也说不清自己咋当上贫困户的。
对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进、出系统,都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实践证明,“谁是贫困户”最根本、最管用的办法就是交给群众去评判。镇村干部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组织开展好群众评议,该公示的必须公示,该告知的必须告知,切忌用个人主观臆想和个人行为代替规定程序,只有这样才能让未当上贫困户群众的心服口服。
问题二:不守规矩办事。虽然合村并组之后,客观上村域面积扩大了,但作为土生土长的村组干部,谁家有几口人,劳力有几个,主要收入来源靠什么,这些基本情况肯定是清楚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组干部没有严格按政策执行,把关不严,明知有的不能分家立户,仍给出据证明分家立户,明知有的在城镇购有商品房,仍然以村内住房陈旧为由上报作为危房改造户,明知有的在城镇作生意有门店,仍然假装不知情而录入到贫困系统,诸如此类,人为放松政策关口,造成涉贫工作矛盾。
对策:县纪委(监察局)就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明确了干部纪律“十个严禁”,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讲得非常明确,各级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自觉做到心中有戒,吸取个别贫困村干部涉贫被问责查处的前车之鉴。打铁先需自身硬,对照“三转”要求,村三委干部首先以身作则,评定贫困户不优亲厚友,不与民争利。面对贫困户享受的扶贫补助不眼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工作起来才有底气。
问题三:不尽包帮责任。有的干部职工包户帮扶工作不力,有的片面认为包户工作是形式,个别甚至心存怨言,导致工作缺位。比如贫困户建房,上级明文规定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而现在有的贫困户家里仅有3—4口人,却举债建起2层半或3层200多平米以上的楼房,因为没钱粉刷现在成了“烂尾楼”,还得住在旧(危)房里。试问,作为包户干部,我们在贫困户建房过程中到现场去指导过几次?举债建设贫上加贫,何日才能脱贫?……
对策:干部包帮不是狭义的给钱送物,更不是无事可做,而是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如贫困户建房从手续申报到主体施工和工程验收,包户干部在每个环节都要到场指导、见证签字,严格按“控规模、控材料、控投入”要求执行。要提前介入,从思想上纠正农户错误建房观念,杜绝负债搞建设。今后对因包户干部工作不当、缺位失职造成群众上访的,应倒查责任。对产业发展等做假或走形式的,同样也应从严问责。
问题四:不学政策法规。目前,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和包户干部把眼睛盯在贫困村项目建设和贫困户帮扶工作上,而忽视对一般户、脱贫户的政策宣传,由于工作存在盲区和死角,导致这一部分群众心态失衡,有的消极抵触,有的上访告状,严重阻碍脱贫攻坚工作步伐。造成这种现象,是对上级扶贫要求和政策了解不全面,学习不透彻,宣传不到位。
建议:省《实施意见》第二条 “……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认定标准和退出,实行动态管理;脱贫摘帽后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干部首先要学习知晓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要给未进贫困系统或已退出贫困系统的群众讲清楚,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进系统,达到标准的必须退出来。干部只有先学一步,准确领会上级精准扶贫的新要求、新政策,才能给群众讲清讲细,做好解释,逐步消除其顾虑和担忧,营造良好氛围。(陈守敏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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